关爱空巢老人 常回“巢”看看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走路颤颤巍巍,前行艰难;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老无所依,终无所养。
他们就是空巢老人。他们有的孤独一人,有的疾病缠身,有的无亲无友,有的经济困难。
他们儿孙满堂,却孤守晚年;他们年迈体弱,却肩挑生活重担;他们疾病缠身,却硬扛硬撑。
或许你习惯了在爷爷奶奶的膝下承欢,习惯了一家人共享天伦之乐,可你是否想过那些孤寂的空巢老人,想过他们面对的清冷生活。
四川在线达州消息(实习记者 徐洋)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在中心广场总有那么几个年过古稀的老婆婆,在广场里、商场内拾着各种塑料瓶和报纸、书籍等,积少成多卖钱。
老人颤颤巍巍捡着各种“值钱的”
昨(15)日下午三点左右,记者来到达州市中心广场,此时并不是广场娱乐高峰期,但还是有许多市民在此玩耍。在广场上转了几圈后,记者发现了市民口中的“老婆婆”,据记者目测,她们年龄大概都在70岁左右。她们人手拿着一个袋子,在广场内外四处“转悠”,寻找“能卖钱的”。
在家没事,闲不住
记者从其中一个老婆婆口中得知,她们几乎都是住在广场附近的,她们中有的白天子女都出去上班、做生意去了,有的是自己一个人住。“一个人在家也没得事做,广场里,老年人多,好耍些。我们每个月也有低保,子女也会给我们一些生活费,不是说专门来捡这些东西为生;怎么说呢,可能是我们这一代人思想传统保守,看到地下有矿泉水瓶子那些就觉得应该把它们捡起来,能卖几块钱算几块钱!也当捡点零用钱嘛!”
每天大概能卖五块钱
看着老婆婆袋子里,已经有小半袋宣传书和矿泉水瓶子了,便好奇地问到“婆婆,你们每天捡的大概能卖多少钱啊?”
“我今天上午捡的卖了2块5角钱。下午这才出来得嘛,周末的时候,出来耍的人多些就能多捡一点。平均每天也就是5元钱的样子,一个月不到200元钱嘛!”老婆婆笑笑地说道。记者看到在中心广场一个垃圾桶旁边,一位婆婆正等在旁边。“婆婆,你怎么站在垃圾桶旁边呢?”“他们来丢垃圾的时候,我就在这里接着,看有可以卖的就选出了。”婆婆眼睛边盯着来往的行人,似乎有绝不放过一个“空瓶、宣传书”的样子,边回答记者的提问。
同时,记者也发现,来往的人群中,只要有空瓶、宣传书的大部分都会直接把它们递到婆婆们手上。
“婆婆们也不容易,这么大的年龄了。如果不给婆婆们,我们也是丢掉了。能帮到一点算一点嘛!”才把自己手中准备丢掉的空瓶给了老婆婆的市民陈女士说。
别让不法之徒有“可乘之机”
中心广场的环卫工人告诉记者,每天都有环卫处的车辆来运送垃圾,所有垃圾还要再分类统一处理。
然而,婆婆们每天捡到的空瓶等都是卖给了废品回收站。回收后的废弃塑料瓶,究竟有何用途?业内人士透露,一部分则会经过普通消毒之后,卖给一些不法厂商,重新灌装饮料,再流向市场。然而,从垃圾箱里回收的塑料瓶不经过专业的消毒根本不能重复使用。但不法厂商基本上都是小作坊,对于他们来说,“弄些开水,或者漂白粉水泡一下就很不错了”。记者呼吁:多点关心 多点爱
就像婆婆自己说的一样,来捡空瓶子并不是没有生活费。因为一个人在家没劲儿,才找的事情做。捡空瓶背后,又意味着老人怎样的心酸和孤独。在如今这个物质逐渐富足的年代,除了按期给家里老人生活费,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呢? 2013年7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任何法律的立法都不是空穴来风,都是有它的背景和社会事件的累积。据统计,目前我国有半数以上的老年人过着“空巢”生活,他们时刻盼望着能和子女团聚。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这种美德快要不见了,就需要法律来规范。现在有些子女并不愿意赡养父母,逃避责任,常常不去看父母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年迈的父母又能依靠谁呢?孝敬父母还需法律来管,这不能不说是我们的悲哀。
“子女常回家看看”属于道德上的义务,主要取决于个人的意愿。子女对老人的精神赡养义务,不仅仅是看望老人的次数,也不单是与老人待在一起的时间,更重要的是要让老人感受到亲情、温暖、快乐、高兴,真正实现精神上的满足。 如果“常回家看看”要靠司法机关、权力机关或社会舆论来强制,那么,这种不情不愿、勉勉强强的“常回家看看”,非但不能慰籍老人的精神,反而会让老人的精神备受折磨。家是幸福的港湾,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是每个老人都盼望的。无论“常回家看看”是否入法,为人子女者都应放一放手中的工作和应酬,陪父母吃个饭聊会儿天,尽一份“精神赡养”的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