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9.04.2016  09:36
  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受地灾威胁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类工矿、在建工程等

  监测预警:对重大隐患点实行24小时监测,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发出预警,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处置:建立地质灾害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重点地区预设应急避难场所

  应急演练:主汛期来临前,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开展至少1次应急演练

  今年汛期将至,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坚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工程”来抓,始终绷紧防灾减灾这根弦,着眼可能出现的最不利情况,以更加严密的部署、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我省今年汛期总降水量将较常年明显偏多,地质灾害仍将呈频发、多发、高发态势,极易出现由区域性极端暴雨天气引发的山洪、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地灾防治形势极其严峻。

  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各地要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同志是防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

  通知提出,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村庄、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类工矿、在建工程,特别是高山峡谷地带在建项目、城市建筑废渣堆积区及汶川、芦山和康定地震灾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逐一建立台账,分类确定治理方案,逐一落实防范措施,抓紧开展整治工作。

  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社、点”七级群测群防体系,逐点落实地质灾害专职监测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告公示。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三项制度,对外公布值班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加大汛期巡查监测频率,对重大隐患点实行24小时监测,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发出预警,启动应急响应。

  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建立地质灾害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重点地区预设应急避难场所,储备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物品。要加强应急值守力量,落实应急响应制度,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准备。

  主汛期来临前,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开展至少1次应急演练。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要组织跨部门联合工作组,分片区特别是对在建工程领域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要及时通报并限期责令整改,坚决遏制在建工程领域地质灾害抬头趋势。(记者 吴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