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统计下半年药品阳光采购相关情况,请各医疗机构于12月19日前将7-11月漏报、未报的采购数据及时上报入库同时督促企业进行相应确认,下半年阳光采购情况将以7-12月总数据为准。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