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关于电梯安全性能鉴定项目的比选公告

22.04.2016  11:16

  根据《四川省旅游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旅游局项目比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旅办函〔2016〕37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比选方式,确定电梯安全性能鉴定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大楼的3部蒂森克虏伯电梯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鉴定,是否维修或是更换出具鉴定意见书。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承办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单位;

  (二)承担过电梯的检验检测项目,并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经费预算

  预算金额不超过15万元,具体金额按项目实际比选议价确定金额执行。

  五、比选文件要求

  (一)比选文件构成:

  1.投标单位情况介绍。包括单位规模、专业技术人员构成、以前承接过的电梯检验检测项目等情况,并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电梯安全性能鉴定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4个方面内容:

  (1)鉴定组成员构成(组长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优先考虑);

  (2)工作进度安排和承诺完成时间;

  (3)服务支持(承诺在鉴定意见书正式提交后免费提供咨询等后续服务支持,确保鉴定意见书被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认可的优先考虑);

  (4)报价(提供明细清单及其收费标准)。

  (二)比选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1份。

  (三)比选文件装订

  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

  (四)比选文件格式

  1.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

  (1)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年月日;

  (2)分别在正、副本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3)正、副本封面上须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1)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年月日;

  (2)密封袋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五)其他要求

  1.比选单位需要更正、补充已提交的比选文件,须在2016年4月29日17:00前提交更正或补充文件;

  2.采购人有权拒收未密封或未按期送达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须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服务要求

  (一)付款:在确定中标单位之后,甲乙双方进一步完善项目合同,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付款。

  (二)本项目中所提到的工作内容及经费等,投标人不得向非项目有关人员透露,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双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等专业顾问除外。

  (三)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理解招标文件内容,以及从专业和项目实际的角度出发编制投标文件,不得投机取巧的针对招标文件未能明确规定的内容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七、比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在四川旅游政务网上发布比选公告。

  (二)报送比选材料。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的公司,请于2016年4月29日17:00点前向四川省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1405室(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提交投标材料。

  (三)比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审办法。由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组成评审组,在评审会上综合评审和议价,确定中标单位。

  (五)比选结果。最终中选结果将在四川旅游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机关服务中心将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联系人:熊鸣忠;电话:028—86702956)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