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洪波等的任免
2016年6月1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
杨洪波、王铭晖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免去 :
谢商华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天智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尹宁宁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宏、蒋敏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守正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王世樑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何学敏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张思会、季书勤、谭勇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罗华兰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晓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本善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钟亮的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职务;
张松的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卫民的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
李守正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三庭庭长;
王世樑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何学敏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欧阳丹东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季书勤、谭勇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胡旭东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查小云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
钟亮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院长;
张松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邱承勋、雷秀华、于丰硕、冯利琼、韩强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巫志明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韩志成的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吕杰辞去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吕杰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韩强、韩志成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冯利琼为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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