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与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从2014年3月1日起,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按新体制规定的分享比例缴入相应级次国库。人行TCBS核算系统3月1日起将不能对之前开具的在途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纸质税票按原预算级次作销号处理。为确保贯彻落实好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全省地税系统将于2月27-28日暂停开具涉及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的纸质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2月28日暂停办理所有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给各位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