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联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新一轮扶贫开发的意见

21.01.2015  12:15

各市(州)工商联、扶贫移民局(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在农村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全国工商联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共同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的意见》和《四川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等文件精神,现就推动我省民营企业参与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提出如下意见:

一、背景和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为加快我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做出了重要贡献,成为社会扶贫领域的重要力量。四川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全省各级工商联和扶贫部门要要充分认识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鼓励、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片区扶贫开发,这是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格局、加快扶贫片区跨越式发展、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客观需求,也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重要内容。各级工商联和扶贫部门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动、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有效扶贫机制,共同推动民营企业为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做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各级工商联和扶贫部门,要不断开辟合作领域和平台、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组织、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推动形成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新高潮。

1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片区县域经济发展。 要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开发资源,发展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做大县域经济总量,增强扶贫开发力量。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与县级政府开展更紧密的长期扶贫合作。

2 、组织民营企业参与专项扶贫开发工作。 深入总结“民企系三农、共建新农村光彩行动”和“村企共建扶贫工程”等工作的经验,丰富和完善“光彩行”等品牌活动内容,积极拓展区域招商、企业帮扶、商会扶贫、网络扶贫、智力扶贫等工作形态,利用每年的“扶贫日”开展主题慈善公益行动。

3 、动员民营企业参与贫困农村公益事业。 继续号召民营企业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传统美德,解决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所面临的最迫切民生问题,通过捐款捐物、定点帮扶、合作援建等形式,支持片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对民营企业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扶贫部门要积极协助其办理减免税相关手续。

4 、创新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途径与模式。 总结提升全国工商联在仪陇县创立的“光彩助农担保中心”扶贫模式,引导民营企业继续加强产业扶贫、招工扶贫、教育扶贫、公益扶贫、村企共建等传统扶贫济困的途径和平台作用,探索参与扶贫开发的新途径。各级工商联和扶贫部门要将民营企业帮扶与“精准扶贫”、“结对认亲、爱心帮扶”工作相结合,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勇于探索政府专项扶贫与民营企业社会扶贫的有机结合方式。

5 、服务片区小微企业和商会组织发展。 各级工商联、扶贫部门要积极发挥资源丰厚和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到贫困地区考察、投资,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工商联(商会)组织建设,并充分认识小微企业在活跃经济、创造就业、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积极性上的特殊作用,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保护,支持其做强、做精、做大。努力推动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

6 、加大对参与扶贫开发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双方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共同推动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投融资、税费减免、奖励表彰宣传等政策措施。各级工商联要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的需求,与当地扶贫部门一起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其在参与扶贫开发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障碍。工商联系统在推荐民营企业家政治安排上,应考虑其在扶贫开发中的贡献。扶贫系统在认定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和推荐“国家扶贫龙头企业”时,应征求工商联的意见。充分利用与国开行省分行、国家进出口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投融资力度,同时利用财政贴息资金政策,对符合扶贫贷款贴息资金使用范围的贷款项目给予支持。

三、保障措施

1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省工商联、省扶贫移民局原则上每年第一季度联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经验进行总结,协商制定年度联合工作计划。各市(州)工商联和扶贫部门要建立相应制度,并将联席会议和共同开展工作的情况于每年12月底以前分别上报省工商联和省扶贫移民局。

2 、建立企业联系点制度。 省工商联、省扶贫移民局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从省四大片区至少各选择1个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效果好、影响大的民营企业,作为扶贫政策落实及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示范点,并予以重点联系和扶持。联系点企业由各市(州)工商联、扶贫部门协商推荐,省工商联、省扶贫移民局共同审定,年度联席会议上通过。片区覆盖到的市(州)级工商联、扶贫部门可建立相应制度。

3 、加强交流、宣传和表彰工作。 各级工商联和扶贫部门应适时联合召开现场会、研讨会,交流组织推动工作的经验,推介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优秀案例。通过双方部门的信息刊物和系统媒体资源,对在扶贫开发中做出成绩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加强宣传。积极创造条件,对表现突出的民营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授予荣誉称号。通过大力宣传和表彰,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扶贫开发、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