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联关于成立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中心的通知

15.04.2014  12:56

 

各市(州)工商联、省工商联直属行业商会、各会员: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3〕19号)关于“提高民营企业依法维权能力,在各级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商联设立民营企业申诉维权中心,建立健全申诉维权协调办理机制”的相关精神,为更好地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探索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新途径,拓展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推动营造更加公平、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切实为我省民营企业服好务,我会决定成立“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中心”是我省受理民营企业维权投诉和申请的工作机构,由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陈放同志任“中心”主任,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王鸿璋同志任执行主任,特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省级相关部门职能处室同志任成员,并得到我省部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大力支持。中心将切实帮助民营企业防范风险、调解纠纷、化解矛盾。

“中心”办公室设在四川省工商联。联系人:何全清(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28-8282077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白丝街33号10楼4号,邮编:610016。

现将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中心领导及工作机构人员名单及《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中心工作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向广大会员进行广泛宣传并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中心领导及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2.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中心工作暂行办法

  点击下载通知原文及附件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