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27.03.2014  19:05

各有关市(州)党委宣传部、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普及基地: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社科普及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社科普及基地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和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依据《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对认定已满三年的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原则、时间及范围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为全面掌握全省社科普及基地运行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社科普及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末位淘汰、滚动发展的管理机制。评估工作坚持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围绕“组织领导、阵地建设、管理制度、科普活动和社会效益”五个方面进行。2014年4—6月,对全省由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共同认定已满3年的12家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名单请在省社科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工作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时间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根据工作计划,与被评估基地及所在地相关单位商定后统筹安排。

二、评估组织机构和程序

        成立以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相关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和社科普及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负责此次评估工作。评估小组采取社科普及基地自评、实地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评估打分、定量指标评分和定性提出意见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得分情况提出评估意见。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根据评估小组意见,对各基地近三年工作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分别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评估等次,对评估优秀的社科普及基地给予通报表扬,对评估不合格的社科普及基地予以黄牌警告并限期一年整改,经限期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将摘牌并取消其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的资格。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各有关市(州)党委宣传部、社科联和高校社科联要切实加强对本地本单位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评估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所属省级社科普及基地按照要求认真准备评估材料,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其中,“四川省社科普及基地评估表”和“四川省社科普及基地评估内容评分表”(请在省社科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按要求各填写一式7份。

2、严格工作纪律。评估小组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社科普及基地评估内容评分表”的内容进行逐项评估。评估要实事求是、深入细致,杜绝流于形式、走过场现象。

3、各相关单位要把这次评估工作作为对基地工作调查研究、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机会,认真参与,共同努力完成今年评估工作任务。

联系人:张晓泓、田丰、周宅贤

电    话:028-82973540(传真)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年3月26日

 

               

 

 

文章来源:科普部 网站编辑:周宅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