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报告

12.05.2014  11:16

关于对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报告

 

省财政厅: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考核暂行办法》(川财采〔2007〕24号)、《四川省2013年度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考核方案》(川财采〔2013〕7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启动201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4〕5号)要求,我局会同市监察局,邀请市审计局、采购单位代表和供应商代表组成了考核小组对社会代理机构(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20天的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对社会代理机构201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眉财采〔2014〕5号),联合考核小组制定了考核方案,并在考核工作开始前20天书面通知了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是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照考核内容及分值自查评分,自评分为98分,自查报告同有关的资料一并提交给了考核小组。

三是考核小组组织采购单位代表和供应商代表进行了座谈,征求对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意见,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四是考核小组通过翻阅有关资料,对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考核评分。2013年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各类政府采购活动44次(公开招标项目24个,竞争性谈判项目4个,单一来源项目1个,询价项目15个),预算金额5259.1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771.79万元,节约资金487.32万元,节约率9.27%,无违法违纪情况。2013年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考核评分为97.6分,工作业绩优秀。

特此报告

眉山市财政局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