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单独夫妇信息核查表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15号文件精神,稳妥扎实有序启动实施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准确把握单独夫妇的规模和结构,推动做好卫生、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按照省计委、德阳市人口计生委和广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开展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信息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女方为18至49周岁且户籍在广汉市的单独夫妇(含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初婚,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离婚再婚,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
(三)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丧偶再婚,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
(四)夫妻一方为丧偶再婚,一方为离婚再婚,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
二、信息核查时间点
以2014年6月1日零点作为本次信息核查的时间点(即女方在2014年6月1日零点已满18周岁且未满49周岁)。
三、信息核查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9月1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上报。
四、领表地点
医院体检大楼二楼医院办公室。
医 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