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九·一八”鸣放防空警报的通知

17.09.2015  17:43
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和《四川省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年度目标任务安排要求,为纪念“9.18”事变84周年,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并检验我市警报预警体系的技术状况和应急响应能力,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15年9月18日14时30分至15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含我校九里、犀浦两校区范围内)举行防空警报试鸣演练。警报试鸣演练信号如下:

14时30分“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三分钟);14时40分“空袭警报”:鸣6秒。反复十五遍(三分钟);14时50分“警报解除”;一长鸣声(三分钟)。

希望广大师生员工,在警报鸣放期间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活以及学习秩序。

 

 

党委保卫部   党委人民武装部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