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商会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古今中外,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进步,无不是商品因商人而聚集,市场因商品而繁荣,产业因市场而兴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商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个体的单打独斗、孤军奋战已被群体(集团)的抱团互助、聚合力量的竞争方式所取代,正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商会组织的兴起成为必然。《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商会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和政府管理非公经济的助手,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通过加强商会建设,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是一个亟待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泸州工商联积极探索商会建设的实践,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加强商会建设的探索
总结反思近年来泸州市商会建设工作,我们的体会是应做到“五个必须”。
(一)必须以组织建设为基础
商会的组织建设是商会职能发挥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努力扩大商会的行业和区域覆盖率。一方面,商会组织不断向新领域、新行业、新产业延伸。2014年,先后组建了生态农业商会、家具制造商会、新能源商会等9个行业直属商会,实现了商会组织向农业产业、家具制造、新能源开发等行业的拓展。目前泸州市直属行业商会已达29个。另一方面,抓住泸州是劳务输出大市、外出创业务工人员较多的特点,为在外泸州籍务工经商人员提供集聚平台,积极推动组建异地商会。2014年以来,新组建了佛山、西安、广东泸州商会,异地商会数量已达到10个,目前正在筹建厦门、西藏、南充、金华等异地商会。二是配强商会领导班子。在商会换届筹备阶段,做到提前介入,通过各种途径考察、了解商会负责人的人选情况,使一些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且热心商会事业的人员充实到领导班子中,增强商会负责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目前已有8个商会负责人进入了泸州市工商联领导班子,突显了商会建设在工商联工作中的重要性。三是提升会员队伍素质。在2015年泸州市政协大会上,泸州市工商联作了《强化企业家能力建设,助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发言,在工商界代表人士中引起良好反响,并顺势将2015年确定为“民营企业家能力建设年”,采取“进名校、访名企、请名人”等方式,加大会员培训力度。今年来,组织各商会负责人到北大、浙大、上海财大等高校学习,到成都、攀枝花等地商会考察交流,进一步转变观念,开阔视野。先后邀请了“切割营销”学创始人路长全、中国品牌管理中心主席王汉武、国富咨询集团总裁李建立等知名专家学者来泸讲学,与泸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办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知识培训班。今年,全市已开展各类培训活动19次,培训企业人员2400人次。
(二)必须以搭建平台为切入
商会平台是会员参与活动和沟通交流的载体,也是体现商会组织存在价值之一。工商联要及时掌握会员所需所盼所想,针对会员普遍存在的需求而单个会员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充分依靠商会的集体力量来解决。一是搭建会员互助平台。泸州市创业商会与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为会员贷款、融资开辟了绿色通道,去年以来融资达到4.2亿元,较好地解决了一批会员“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泸州市建材商会、企业互助商会等商会设立了发展互助基金或金融互助中心,对有商业价值的项目又面临融资难、投入不足的会员给予帮助。多数商会聘请了法律顾问,加大维权力度,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传媒商会、家居商会等商会主动收集会员诉求,针对行业发展中的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交涉、协调,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企业互助商会定期召开“听诊会”,走访会员企业,会诊存在问题,发挥集体智慧为企业出谋划策,帮助提高经营管理能力。部分商会通过加强与专业咨询公司、社会培训机构的合作,邀请专家、学者为会员开展培训,打造品牌,强化营销,积极帮助会员发展。二是搭建政企对接平台。各商会充分发挥平台优势,积极开展与政府和社会的对接交流。泸州市女子商会充分发挥女性企业家亲和力强的优势,加强同市妇联等单位的联系,加大商会在女性素质提升、公共项目等方面的投入,倾力打造“酒城女商”品牌,得到了省、市妇联领导的高度评价。泸州市温州商会、昆明市泸州商会等商会设立了爱心基金,与残障群体、困难学生结成帮扶对子,积极参与扶贫助学、敬老济孤、定点扶贫、精准扶贫等公益事业,引导会员致富思源、回馈社会。攀枝花市泸州商会捐资380多万元,在攀枝花市区修建了“泸商天桥”,便民利民,塑造泸商公共形象。泸州市创业商会主动承接社会管理职能,设立创业孵化中心,成立高校创业联盟,承办全市创业大赛,帮助1200名大学生自主创业,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三是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引导各异地商会发挥“招商引资平台,宣传泸州窗口”作用,每年召开异地商会年会,加强异地商会与家乡的联系以及异地商会之间的交流。在异地商会的帮助下,一些沿海企业和产业加速向内地转移,泸州市餐饮、开发、建筑、白酒经销等企业也对外拓展市场。资金互助商会多个会员企业出资参股巨洋文化旅游公司,并从市外引入投资5000多万元。近年来,共引进200多家企业来泸考察,收集重要招商信息130余条,协助引进各类投资42.7亿元。
(三)必须以经济实体为支撑
“有能力办事、有实力做事”是实现商会价值的必要条件。商会创办经济实体,既可以增强商会自身经济实力,又可以此作为会员利益的连接点,形成利益共同体。泸州市企业互助商会、创业商会、建材商会、女子商会等行业商会根据自身特点,创办各类经济实体,吸引会员投资入股、参与经营管理,实现抱团发展。目前,泸州市属商会共组建6家小贷公司、4家担保公司、8家投资公司,近年来为会员企业融资28.6亿元,创办实体项目34个。多个商会通过抱团发展这种方式,集中力量拿下了一些大项目,不仅有效地盘活了资金,也使商会在竞争中抢占了先机,使商会与会员结合更加紧密,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增强。家具制造商会的会员企业联合出资4000多万元,购进最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云泰家具城。建材商会的会员联合成立龙港建材有限公司,签约高新技术产业园区451亩工业用地,拟建西南建材港,以进一步挖掘建材行业发展潜力,提升经营层次。创新企业家商会打造中国乡村网购平台,已覆盖4个区县43个乡镇。小微企业商会采取众筹方式募股3000多万元,成功开发了画稿溪体验旅游项目。
(四)必须以抱团互助为重点
单个商会组织或商会会员的能量有限,只有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抱团成拳,才能形成“以大带小、以强带弱”的局面。泸州市工商联通过定期召开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组织考察学习先进商会,在商会专刊上介绍商会经验等途径,鼓励商会之间开展项目合作,实现商会与商会之间抱团共赢,不断提升商会实力。创业商会和女子商会、易物商会和资金互助商会、公交商会城商会与王氏商会城商会之间都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项目、资金协作和经营业态的合作上取得了实际效果。特别是易物商会和多个商会协作,促进了会员企业的产品销售;各区域市场商会之间的合作推进了差异化经营,避免了同质化恶性竞争。同时,引导商会会员之间在生产技术、商业信息等方面加强合作,做到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各异地泸州商会相互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合力抓好跨区域大项目投资,突显了商会抱团发展的意愿。
(五)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保障
加强商会建设,必须以科学、完善的制度为保障,形成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针对商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泸州市工商联通过走出去取经、沉下去调研,切实加强商会管理各项工作。一是制定《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直属商会管理办法(试行)》。对商会的成立条件、组建程序、组织管理、中止与撤销等方面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坚持贯彻严把入口、强化管理、疏通出口等原则,明确了商会发展的方向。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商会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从十个方面规范了商会的运行管理制度,使商会管理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建立工商联领导联系商会制度。根据领导的分工职责,结合商会的特点,由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各商会及代表性会员企业,加强与商会和企业的日常联系沟通,解决商会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各类商会的实际情况,指导商会结合实际健全理事会议事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组织建设、财务管理、督查督办等项制度,推进商会规范化建设;三是引导商会树立依法管理的观念。深入开展以“依法治企、诚信泸州”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商会负责人和代表性会员企业参加全市“依法治企”教育动员大会,举办了“法治泸州、诚信泸商”宣誓、签名活动,重点建设一批依法治企活动示范单位。会同工商、司法等部门,深入开展“依法治理进企业(商会)活动”,组织会员企业开展法制知识竞赛、依法治企专题研讨会,在商会专刊登载依法治理的工作经验,有效增强了各商会和企业的依法治理意识和能力。与泸州市总工会、司法局联合在异地泸州商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农民工服务联络站,建立起依法维权、快捷调解企业经济纠纷的“绿色通道”,及时做好维权服务,为阿斯特医疗器械公司、中山泸州商会等协调维权事项6起。
二、 加强商会建设的思考
在今年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及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在党的统一战线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把工商联事业推向新的历史起点。现结合会议精神和《条例》以及四川省《统战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就进一步加强商会建设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 努力提高商会组织对非公经济领域的覆盖率
习总书记在今年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统战工作要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发挥工商联对商会组织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能,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工商联所属商会于其它商协会的根本区别在于它的政治性,即统战性。商会组织对非公经济的覆盖是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基础。近年,尽管泸州市工商联作了一些努力,但商会对非公经济领域的覆盖率仍然不高,有的行业甚至处于空白状态。如在酒业、医药、交通、化工、餐饮等产业和行业还未建立商会,全市仍有相当数量的非公企业未加入商会组织。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组建了各类协会。据统计,目前泸州市市级部门组建了67个各类协会,其中涉及非公经济领域的50个,占其总数的75%,涵盖白酒、能源、化工、机械、商务等主要行业,商会组织的拓展受到制约,许多民企没有融入“体内循环”,统战工作的触角由此受限。因此,加快推进各类行业协会与行政管理部门脱钩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工商联系统应积极准备承接政府相关职能的转移,理顺管理关系,为统战工作和商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 建立健全工商联对商会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工商联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目前,工商联对基层商会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不规范,缺乏具体的政策法律的支撑。相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商会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建立科学的约束管理机制,强化工商联对商会及会员企业的监管、考核、指导职能;工商联应加快探索并制定对商会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的具体办法。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精神,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要切实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真空”。近年来,各地商会组织发展迅猛,已成为市场经济主体和社会团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加快《商会法》的制定进程,从立法上明确商会的性质、任务、职能作用以及成立、中止、解散等规定,最终实现依法治理。
(三)建立健全工商联参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体制机制
《条例》第二十七规定:“统战部、工商联按照同级党委安排,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四川省《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也规定,“工商联党组应当支持和配合好所属会员企业、各类商会党组织组建工作,推动成立行业性或者区域性党组织”。由此表明工商联参与党建工作是一项重要职责。但目前商会的建党率偏低,多数商会尚未成立党组织,或有的商会虽成立了党组织,但党组织主管单位很不统一,有的在工商所,有的在街道,有的在组织部门。为担负起这一职能任务,可在各地总商会设立非公经济党委,工商联机关设立党建工作处(科),负责商会组织和会员企业的党建工作,有利于扩大和巩固党在非公有制领域的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