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井控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石油企业:
为认真落实10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陆上石油天然气防井喷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刻吸取近年发生的井喷事故教训,结合我省天然气勘探开发季节性特点,切实抓好井控安全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红线意识,高度重视井控安全工作
各石油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井控安全工作,始终把井控安全作为企业安全发展的生命线和高压线。紧紧围绕“装备”和“管理”两个核心,进一步健全规范制度,完善管理体系,提升装备水平,强化人员培训,加强现场监督,提高应急能力,持续提升井控安全水平,有效防止井喷失控等事故发生。
二、严格现场管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各石油企业要认真吸取过去岁末年初天然气勘探开发所发生的事故特点和教训,切实落实井控责任,认真做好风险评估,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抓好外包队伍管理,把井控安全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操作层面。一是建立完善井控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企业“一把手”作为井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一级抓一级”的井控管理网络;二是切实加强现场监管。抓好井控风险评估,做到“一井一策”。认真执行开钻和钻开油气层前审批制度、液面监测“双坐岗”制度、危险作业旁站监督和领导带班制度;三是扎实抓好外包作业队伍管理。发包企业必须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人员结构、装备状况和管理水平,严禁不符合条件的队伍进入钻井服务市场。双方应依法签订承包合同,明确井控安全责任,发包企业应派出现场监督,并对承包单位施工人员进行井控和HSE培训。原则上民营钻井服务企业不得承担含硫油气井钻井作业。四是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结合“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根据冬季钻井施工的特点,全面排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合理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整改。五是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将区域开发应急预案、单井应急预案分别向县(市、区)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建立地企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联动演练。六是加强对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多措并举,向周边群众广泛宣传钻井风险和应急知识。
三、加强安全监管,开展井控专项检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监管和服务工作。配合企业抓好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企业四级应急救援体系。从即日起到2015年1月底,各地要对辖区内的石油企业开展一次井控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各项井控安全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省安全监管局将对专项检查情况适时进行抽查。
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将此件转发至辖区内相关石油企业。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