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发展《中国建设报》通讯员工作的通知

17.03.2017  20:31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中国建设报》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主管的综合性日报,是宣传国家住房城乡建设方针政策的主流媒体,是报道各地住房城乡建经验做法、相互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2月6日,中国建设报社印发《中国建设报通讯员发展细则》和《集中报送2016年度通讯员发展资料的通知》。为做好我省发展《中国建设报》通讯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通讯员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新闻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勤奋敬业精神;
  3、具有一定的新闻采写或调查研究能力;
  4、熟悉本单位(本系统)业务工作;
  5、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 通讯员范围
  1.各市(州)、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
  2.重点乡镇、村(包括全国及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全国及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全国重点镇、示范村等)从事建设或信息宣传工作的相关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
  3.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动物园等单位从事信息宣传工作的相关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
  4.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评估、工程监理、园林绿化、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建设类院校等企事业单位,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相关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
  5.大型社区居委会及物业管理公司等部门的相关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
  三、申请流程
  填写《中国建设报》通讯员登记表(见附件)(含个人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纸质版均需要),电子版发至四川记者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mailto:[email protected]>),纸质通讯员登记表邮寄至四川记者站,经四川记者站资格审查后报中国建设报社记者部,通过审核批准的将统一发放《中国建设报通讯员证书》。
  四、通讯员申请类型
  1.特约观察员:主要为在住建系统行业内思想活跃、喜欢写作、有影响力的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
  2.特约专家:主要为教授级以上专家,如在职住建领域某一方面的专家,和已退休的专家级领导等。
  3.特约撰稿人:省级住建系统厅局(委、办、处等)分管信息宣传的处级领导及喜爱新闻写作、能完成报社重要稿件采写的工作人员。
  4.特约通讯员:地级及以上住建系统行业部门分管信息宣传的科室领导及喜爱新闻写作的人员;在中国建设报独立发表10篇以上稿件的宣传信息人员。
  5.基层通讯员:原则上住建系统行业内所有能够学习大政方针、热心宣讲住建政策,比较关注住建舆情、从事宣传信息工作,具有一定网络素养、担岗“两微一端”编发,喜欢传播正能量、爱好新闻采访写作的人员均可。
  五、通讯员奖励规则
  1.通讯员定期参加报社优秀稿件评选,如被评为优质稿件,与报社记者享受同等奖励。
  2.开展报纸发行工作,按贡献大小,比照《中国建设报社关于发展通讯员队伍的意见(试行)》给予奖励。
  3.在舆情监测上,第一时间提供有价值信息,且被报社采用的,给予上限1000元的奖励。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选配符合条件的人员负责新闻宣传通讯工作,填报通讯员推荐表,并发送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至四川记者站。近期四川记者站将举行通讯员业务培训指导会,邀请专家讲解新闻业务,总结表彰2016年度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川记者站电话:028-85585585   卢星蓉 85520902
  四川记者站邮箱: [email protected] 
  四川记者站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住房城乡建设厅215室


  附件: 中国建设报通讯员登记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