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成都明森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的通知
10.05.2017 13:3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7年第9期,总第27期),公告了在总局组织开展的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中,你市辖区内成都明森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衣经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的详细信息及不合格项目详见附件。
针对成都明森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衣行为,现责成你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查处,要求企业对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进行调查评估,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级别,主动召回并公开召回信息,同时对企业召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企业尽快查明原因,分析其它批次产品存在同样质量问题的可能性及波及范围,制定整改举措并按期整改到位,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将企业整改情况及你局采取的有关处置措施于2017年5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上报省局(联系人:周明辽;电话:028-86781569;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9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0.05.2017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