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成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正研究试点方案

03.04.2014  11:43

  与政府“合伙买房”的新模式将在成都试点。4月1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京召开的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传出消息,成都和北京、上海、深圳、黄石、淮安6个城市,成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成都正在研究相关试点方案。

  对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和使用等,《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有明确说明。目前该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正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该条例草案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将和公共租赁住房,共同构成我省保障性住房。而经济适用房将被涵盖在共有产权住房内。

  根据条例草案定义,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优惠支持社会资本投资,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保障对象出售的,政府或投资人与保障对象按份共有住房物权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

   共有产权解决一难题:配置效率 待解一问题:防止转租

  来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消息,成都市被确定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已有经济适用房,为何还要搞共有产权住房?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人员。满足低收入家庭需求—— 降低甚至取消利润环节 “共有产权住房,就是要满足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大大降低甚至取消利润环节,比商品房价格更低。“共有产权,将市场机制引入了住房保障制度。”在省社科院城镇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张鸣鸣看来,共有产权住房是经济适用房的“升级版”。经济适用房限制购房者销售,实际是“有限产权”,但权利义务模糊不清。共有产权住房则产权明晰,以此确立各自权利义务,更为规范。

  此外,共有产权将更有利于“让保障房到达最需要的人手里”。张鸣鸣认为,和以行政手段分配相比,市场机制下的共有产权住房将有更高的配置效率。

  共有产权住房上市交易所获增值收益,将按产权比例在个人与政府间分配。张鸣鸣认为,这压缩了利用共有产权住房获利的空间,避免“权力寻租”情况。

   省内曾有5县市试水—— 管理问题提醒成都细化方案

  共有产权,四川其实并不陌生。自2010年起,我省已陆续在5个县(市)开展廉租房共有产权试水。

  宜宾县至今已售出160套共有产权的廉租房。如何确保住房始终保留在最需要的人手中?在该县房管局住房保障办主任李敏看来,这是最棘手的问题。为确保共有产权房的“保障房”属性,宜宾县设置了购房者收入限制,并要求房屋8年内不上市交易。但购房者将房屋转租、转借,房管部门很难主动发现。该县已发现3起转租共有产权廉租房牟利案例,线索都源于群众举报。

  发现问题怎么处理?这让广安市邻水县房管所所长熊心红有些头疼:“单纯廉租房租户很好办,发现违规使用的可不续租。”但共有产权房在一定程度上是“私家财产”,“难道将他扫出家门?”这些问题,都给成都未来细化方案提供了思考。

   价格和耗时市民最关注—— 申请耗时能否短一点

  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群众有何期待?记者来到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采访了咨询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共有产权房嘛,咋不晓得喃!”郑晓洪甚至能说出,最早开展共有产权的省份是江苏。对这位一家6口挤在40平方米房子里的市民来说,保障房政策是最关注的新闻。

  郑大爷最担心的是价格。“像土地、税费这些政府隐形投入,现在都摊开来明算账了。”郑大爷说,如果市民想拥有房子完整产权,就要支付这部分政府投入,而经济适用房则无需如此,“这是不是说,共有产权房总价会比经适房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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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耗时,是市民关心的另一主题。61岁的钟满泽说,2010年他递交经济适用房申请,2012年3月拿准购证,2013年12月通知看房源……但到如今也没买到房子。“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会不会快一点?”(四川日报记者熊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