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的机制和原则高度开放透明
“一带一路”倡议是谋求共同发展的一种理念,目的是达到合作共赢,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有形区域合作模式,也不是要另起炉灶建立什么组织或机构。它的合作机制和原则具有高度的开放性、灵活性、机动性和包容性。根据具体情况,主要通过以下三种合作机制来共建“一带一路”。
第一,通过加强双边合作,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沟通磋商,推动双边关系全面发展。例如,充分发挥现有联委会、混委会、协委会、指导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双边机制作用,协调推动合作项目实施。
第二,充分发挥沿线现有的多边合作机制的作用。例如,通过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10+1”、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亚洲合作对话、亚信会议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作用,相关国家加强沟通,让更多国家和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第三,充分发挥沿线现有的区域、次区域相关国际论坛、展会的建设性作用。例如,充分发挥博鳌亚洲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平台的建设性作用,同时倡议建立“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共同探讨共建“一带一路”事宜。
笔者认为,在共建 “一带一路”中,应遵循以下准则:
第一、恪守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国和常任理事国,在国际言行方面一直恪守被称之为世界宪法的《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在共建“一带一路”言行方面自然也不例外。
第二、保持开放性、包容性。相关国家围绕中亚和南亚都提出了自己的发展计划,中国倡议的“一带一路”比此前所有的相关区域合作范围更广,中方注重现有区域合作机制相铺相成,不但不排斥,而且包容共存,欢迎各国、各国际组织、地区组织参与共建。
第三、遵循国际通行原则行事。这就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好政府的作用。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共建“一带一路”是沿线各国的共同事业,不是所谓的中国亚洲版“马歇尔计划”。因为时代背景完全不同,二者的目标完全不同。二战结束后迅速形成了美苏对峙的两极世界,开展以意识形态挂帅的“冷战”。西欧国家遭战争严重破坏,美国虽然参加了欧洲和亚太两战场的作战,但是在远离本土作战,本土未受破坏,利用战争发展起来的经济实力向欧洲盟国施援,一举两得:既推动了其国内产业升级,又凝集欧洲力量抗衡苏联。而今却是世界向多极化发展,和平与发展为这个时代的主旋律,中国同俄罗斯建立了牢固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与美国建立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新型大国关系,与发展中国家和其他国家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在当今这个时代的大背景下,中国是要通过共建“一带一路”来达到合作共赢、共同繁荣。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取得世界称道的成就,但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人均经济占有量不但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因此,在共建“一带一路”中,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必须按市场规则行事,使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企业发挥主体作用,不仅国有企业,而且必须有相当数量民营企业参与其中。只有这样,这一“世纪工程”才能持续发展。政府的作用不可替代,对于大规模的国际合作,政府搭好平台十分重要,为此,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来融资十分必要。
第四,注重人文交流。沿线国家和地区人文环境多样复杂,不同宗教、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在千百年里形成了他们各自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只有通过旅游、教育、学术来交流,共处共事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理解,为共建“一带一路”作出贡献。
第五,突出和谐共生。“一带”和“一路”是一个整体性的合作倡议,二者不可分割,因为二者目标和理念一致,而且在某些国家和地区还相互交汇。因此,二者同时推进,与其他区域合作机制既不重叠也不竞争,而是寻求与其他各类合作机制求同存异、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