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贯彻实施专题调研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兴旅、树立依法治旅的理念,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全面推进我市旅游产业健康、持续、快速、有序发展。4月9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英明率队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市人民政府经研室副主任陈永剑、市旅游发展委副主任张映文等陪同调研。
座谈会现场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英明
调研组一行赴剑阁县、昭化区、朝天区、市应急办、市旅游集散中心和广元康辉国际旅行社等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宣传贯彻、旅游接待服务体系、旅游市场培育、旅游综合管理和旅游安全应急救援、旅游执法机构建设、12301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及市一级旅游集散中心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剑阁县调研现场
昭化区调研现场
市旅游集散中心调研现场
4月13日,市人大调研组召集市级相关部门、部分涉旅企业及特邀监察员代表在市政府应急办召开了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城环资工委主任程建伟主持,市应急办主任张志荣介绍了全市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市旅游发展委主任彭仕扬就我市《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作简要汇报,参加座谈会的代表逐一发言。
会上,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马晨山向市人大调研组汇报了我市近年来旅游产业发展的思路和重点。一是加大了整合营销力度;二是全面推动了景区吸引物的上档升级;三是旅游产品创新与招商结合发展;四是全力推动旅游全方位改革;五是优化环境,提升服务;六是着力提升农家乐和旅游扶贫水平。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马晨山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英明对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强化蜀道大旅游区的意识;二是市旅游发展委要牵头做好蜀道规划工作;三是继续加快广元智慧旅游体系的建设;四是要对照旅游要素进行客观分析,克服目前存在的短板;五是要充分发挥旅游从业人员的作用和提升各类人员素质;六是要认真对待雪溪洞的风化问题,做好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