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农业局“六措施”抓好汛期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23.05.2016  11:06

  乐山市农业局根据省安委办、省农业厅和市安委会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通知及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强化措施落实,切实抓好汛期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汛期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早部署早安排。市农业局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增强抓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特别是农机和渔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的要求,结合本地和农业行业实际,制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乐市农函〔2015〕63号),对汛期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进行早部署早安排,充分做好度汛准备。同时,要求各下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汛前检查,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及“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汛期安全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力亲为,带头深入农业生产一线督查督导,针对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可能存在的防汛薄弱环节,从责任、措施、监管、保障等各方面入手,认真开展汛期检查,传导安全生产压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抓好汛期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行业监管,加强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分析排查汛期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结合本地和行业实际,突出农机、渔业船舶、农村沼气、农业项目等重点,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治理。同时,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治理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县(市、区)农业局主动加强与公安交警、安监、海事、水务、水文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对拖拉机/渔船安全隐患较突出的乡村公路/重点水域、事故多发路段/河段、重点集镇/重点码头、边远地区和管理死角等开展联合或专项执法检查,严禁拖拉机上高速公路,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及其驾驶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渔船非法载人载物、违规航行作业、不按规定配备使用救生衣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发挥农机监理、渔政执法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乡镇交管办、船舶管理机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机、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咨询活动,与农机、渔船年度检验工作结合起来,与“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机经营者、水产养殖业主(船主)、农机手、船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五是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节假日和汛期等重要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保障信息渠道畅通。进一步完善农机、渔业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妥善处置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暗查暗访,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黄仕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