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六五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思考

11.11.2013  20:30

  客观分析“六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清醒认识当前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是从根本上抓好“六五”普法工作的思想基础和前提条件。

   一、当前“六五”普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宜宾市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进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普法工作与法治宜宾建设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普法内容缺乏分门别类,群众兴趣不高。由于利益的多元化,社会群体对法律需求存在多层次性,死板、晦涩的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一般情况下难以适合多数公民的需求。目前,多数机关在普法时都是临时抽调人员,摘抄法律条文,进行缺乏目的性的材料分发。由于未对受众需求具体分析,普法工作缺乏针对性,导致群众对普法的热情有所降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实效。

  二是普法方式比较单调,不够新颖活泼。目前,普法方式多采取摆摊咨询、知识竞赛、以会代训、开卷考试等方式进行,普法内容比较空洞乏味,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难以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

  三是普法主体责任不清,重点不够突出。目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承担一定的普法任务,但对这些普法任务的规定,基本都是松散式的机关内部文件,制度层面缺乏对普法主体、普法责任的明确规定,导致普法主体责任不清,重点不够突出。由于缺乏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各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一,对普法的内容和工作要求也不够严格。

  四是普法工作缺乏有效的考核体系。由于普法任务缺乏硬性的规定、普法工作缺乏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区县、部门、行业之间的普法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有的普法主体缺乏强劲动力,外部也没有太大压力,干好干坏、干多干少区别不大,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六五”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强调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座谈会、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等会议上多次强调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在对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作出的重要批示中提出要“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并在今年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多次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研究法治创建工作,我市“六五”普法规划提出要全面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六五”普法期间要争创省级法治城市、50%的区县要争创省级法治县区。市委王铭晖书记多次对依法治市工作和法治宜宾建设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并在今年9月4日政法工作专题会议上鲜明提出高举公正执法、为民执法、廉洁执法“三面旗帜”,为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也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整思路,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放在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平安宜宾、法治宜宾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认真谋划,健全机制,务实真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为实现率先崛起、全面小康提供坚实的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

   三、提高普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自觉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服务经济发展、与创新社会管理、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真正纠正“就普法搞普法”的错误思想,真正解决走形式、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真正体现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服务中心大局,助推经济发展。发展是第一要务,服务经济发展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总结经验、整合力量,紧紧围绕项目推进、产业发展、园区建设、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等重点,切实加强相关法律宣传,为顺利实施“2365”发展战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重点深入宣传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加强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发展内劲。广泛宣传市场法律知识,引导企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维护经济安全。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推动科技创新,增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保护名优酒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始终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过程,深入实施“法治惠民”工程,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宣传员走进基层、深入群众,围绕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教育公平、社会救助等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围绕征地拆迁、医患纠纷、涉法涉诉、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推动执法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是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和谐稳定。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整体部署,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贯穿于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积极引导和推动社会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规范各种社会行为、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深入宣传各类法律法规,使社会成员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表达诉求,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围绕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大力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事务。把普法工作融入矛盾纠纷“大调解”、社会治安防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信访等工作,融入城乡社区管理工作,融入各领域、各行业、各层次的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不断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四是弘扬法治文化,改善法治环境。努力建设富有特色、覆盖全市,融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法治文化体系。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场馆、走廊、文化广场、文化街区,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阵地,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动员、引导、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发推广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把法治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表演和动画制作等,着力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广泛开展各个层面的“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法治人物”、“法治事件”、“法治好新闻”评选,以及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制故事宣讲、法制电影巡映、法制图书阅读等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治文化建设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模式。强化法治文化传播力度,努力形成“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法治文化传播态势,多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以法释惑,多用生动具体的案例以案讲法,多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普及法律,多用务实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对法治的情感认同和心理认同,使广大干部群众在生动的法治实践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努力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环境。

   四、健全“六五”普法长效机制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建设法治宜宾更涉及到经济社会事业建设的各个方面,必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建立高效的组织领导机制。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日程,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对法治建设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明确普法主体的责任任务和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普法工作和法治创建的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加强对法治建设任务的督查指导和协调推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建立长效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和“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不断拓宽普法工作覆盖面。加强专兼职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充实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建立和发挥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志愿者等普法队伍的作用。

  三是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普法工作已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每年对各级各部门的普法工作进行考评。同时,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普法工作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全面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以后,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建设、普法工作、法治创建等一系列考评机制,使考核评价机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发挥好导向作用和指挥棒作用,从整体上推动工作发展进步。

  宜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陈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