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注重“六个转变”切实提升格式合同监管效能取得明显成效

11.12.2013  12:16

    针对格式合同监管工作无序、粗放等问题,今年以来,宜宾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注重“六个转变”,切实提升格式合同监管效能,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窗口共审查格式合同条款356条,修改条款102条;立案查处格式合同违法案件35件,同比增长90.66%。

    一、重责任落实,推进合同监管向“网格化”转变。一是细化网格划分。根据经营户地域分布特点、行业特点、数量及重点商品、重点行业分布等情况,共划分37个边界清晰、无缝对接的地域合同监管网格。同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合同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组,明确县局、工商所、窗口人员“三级”责任,切实将合同网格式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细化网格考核。结合目标量化考核工作,制定合同网格化监管45项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每月、每季度、半年、年终,对照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对各单位开展格式合同监管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最后,按“月考核30%+季考核30%+年终考核40%=合同监管绩效总分”的计分模式,对低于90分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重素质提升,推进合同监管向“专业化”转变。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讲、走出去学、岗位上练等形式,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一线监管人员业务系统操作、格式合同法律法规学习、典型案例分析、监管执法经验交流、违法格式合同点评等业务知识培训,着力强化干部职工的合同监管意识,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水平,提升格式合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目的性。截至目前,组织格式合同监管专题培训10场次,参训人员136人次。二是强化基层指导。通过编发格式合同监管工作简报、转发《格式合同监管执法工作动态》,将格式合同监管执法实时工作动态、案例分析选编、优秀案例汇总等相关格式合同监管工作情况及时刊发,引导基层在学中管、在管中学。同时,建立一支28人组成的格式合同监管人才队伍,成立1支业务骨干小组,积极实施“传帮带”制度,定期、不定期到基层工商所开展格式合同工作实地调研、现场指导。今年,共刊发各类格式合同简报8期,开展现场指导9场次。
      三、重机制建设,推进合同监管向“规范化”转变。一是建立备案审查制。严格按照“工商所初查—提出初查意见—上报县审核—对存在问题的格式条款提出整改意见—企业整改—完成备案”六个步骤进行备案审查,并一户建一档。集中一个月时间,对格式条款的备案情况开展全面清理,重点查看其是否按备案内容使用合同;对未依法备案审查的,要求其限期到工商部门完善备案手续。二是建立行业自律制。在广泛推行各类格式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每季度,由网格监管人员组织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学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涉及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分析指出经营者在合同订立、履行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建立格式合同使用管理制度。同时,每半年督促经营户自查纠正不合法、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内容,提升企业自律意识。
      四、重方式创新,推进合同监管向“序列化”转变。一是突出行业特点分类治。从格式条款备案、消费者投诉等日常监管事项中,及时发现、汇总、分析涉及格式合同行业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对存在问题多、影响范围广的行业,通过代表约谈、集中座谈等形式,指导企业应如何纠正在格式合同订立、履行中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规范行为,督促违法企业自省整改,有效降低违法格式合同可能造成损失及社会影响。二是突出消费热点重点治。结合辖区特点,以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餐饮、快递、旅游、物业服务、汽车销售等13个生活消费领域为重点,通过日常巡查与回头督查、管片自查与集中审查、强化指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谢绝自带酒水”、“过期作废”、“本卡一经售出恕不调换”、“最终解释权归本店”等不平等条款,并对屡劝屡犯、拒不整改的商家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有效遏制重点行业格式条款违法侵权行为。
      五、重工作统一,推进合同监管向“多元化”转变。一是注重合同监管与服务发展相统一。利用新办企业回访、重点企业走访、“两送”、法律“六进”等活动契机,深入大型企业、商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商家为其提供合同签约咨询和资信、培育发展“守格式合同重信用”企业、引导提高格式合同意识和信用观念、指导督促涉农企业制订规范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农业订单等9项服务,帮助经营户有效规避格式合同风险,促进其发展壮大。截至目前,成功培育发展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9户。二是注重合同监管与消费维权相统一。针对格式合同纠纷案件涉案范围广、情况复杂、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特点,创新引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机制,整合格式合同纠纷调解资源,增强格式合同纠纷调解公平性、权威性,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及公信力。今年以来,调解合同纠纷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万元。
      六、重力量整合,推进监管向“社会化”转变。一是联合部门监管。经多次汇报争取,由政府综治委牵头,法院、质监、农业、经商、法制办、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参与,成立“合同监管专家委员会”,把合同监管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利用单位专业资源,实现对重大合同纠纷、复杂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合同助企助农重点项目的专业化指导监督。二是联合群众监管。在充分发挥12315平台及“一会三站”消费投诉举报信息收集渠道作用的基础上,采取聘请50名格式合同义务监督员、在《三江潮》等报刊媒体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收集格式合同侵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收集群众举报投诉信息2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