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速公路条例实施 收费口堵车不管 高速经营者受罚

01.12.2015  11:28

   收费车道堵车缓解不了?高速公路经营者要挨起

   如果不能缓解拥堵 改造或拆迁收费站

  12月1日,《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这是我省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立了我省高速公路管理体制,首次将侵走应急车道的相关规定,纳入了地方法规之中。以后在高速上,大家不仅可以“随手拍”侵占应急车道的车辆,还可以“随手拍”在3车道上侵占快车道的客货车。

  为了提高高速公路的服务质量,通行费不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实行动态考核进行调整,具体细则正在报省政府审批。遇到收费口堵车不采取措施缓堵,高速经营者还要被罚上万元,长期拥堵无法解决的,就要改造或迁建收费站了。

   高速经营者 收费站长期堵 要改造或迁建

  以后高速公路的通行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四川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罗玉宏说,《条例》确立了通行费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具体讲,就是根据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服务质量,确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质量好的,收费标准就高;质量差的,收费标准就低。这种质量评价,还会引入公众参与机制,让每个上高速的人都有“参与感”。

  从去年12月开始,高管局就针对全省50多个高速公路项目开展了服务质量评价试行工作,每个公司都进行了相应的整改。而这个机制的细则已经制定完毕,正在报省政府审批。

  为了提高高速服务质量,还有惩罚措施。例如节假日“高发”的收费站拥堵问题,如果出入口排行200米,或者匝道收费站车辆排行至主线的,高速经营者要增加收费人员和相关设备来“缓堵”。没有动作的,责令改正,并出1万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升到3万以上5万以下。

  有些收费站通行能力太差,就算采取措施也无法解决拥堵,咋办?改造或者迁建。

   开车上高速 超车道有规定 新“随手拍”诞生

  侵走应急车道,我省现行的处罚是记6分罚200元,《条例》实行后,“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的”被首次纳入了地方法规,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对于驾驶员来说,除了侵占应急车道外,还要注意“超车新规”。一条高速同方向为两车道时,左侧为小型客车道,右侧为客货车道,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和大、中型载客汽车可以借用左侧车道超车。如果同方向为3条以上车道时,最左侧车道就只允许小型客车通行,禁止其他车辆驶入了。所以以后看到大车和货车长时间在快车道上行驶,也可以“随手拍”,驾驶员同样要挨200元罚款。和“发生交通事故不按照规定撤离现场”罚款相同。

  另外,《条例》把我省开创了我省高速公路“入口治超”的新格局,规定了高速公路经营者在高速公路入口设置计重检测设施,对货运车辆进行计重检测的义务,并对违法放行货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货运车辆违法冲关、扰乱入口计重检测秩序的,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