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担心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争贷公积金
史上最严贷款新政意见稿征询期今日结束
■新快报记者 谢蔓
今天,广州酝酿出台的“史上最严”公积金贷款新政将结束征求意见。这份包括已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能再贷、公积金贷款连续缴存年限大幅提高、贷款金额计算公式重新设计等重大变化的征求意见稿最终将如何实施,是广大市民最关心的问题。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时间结束后将进行回应,向公众交代。
影响
担心贷款收紧,市民争赶“末班车”
“既然是征求意见稿,肯定会有回应。最终公众提出什么意见,有充分理由的将会采纳,不合理的会作出解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合富置业公布的最新数据,该公司3月按揭购房的个案中,接近70%涉及公积金贷款(含纯公积金贷款、商业与公积金组合贷款),其中首次置业买家占81%,19%属于改善型换房买家。还未出台的公积金贷款新政已经引起“末班车”效应,市民因为担心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而争贷公积金。
虽然目前还未有统计数据显示,在3月份近两成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买家中,有多少人是已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但从首次置业者的公积金贷款比例中不难看出,如果大幅提高贷款人的公积金缴存年限,受影响的购房者将不是少数。
质疑
公众在公积金决策中扮演角色太轻
本次酝酿出台的公积金贷款新政,在市民中反响巨大,很多市民在得知后都提出反对意见。不过就目前的情况看,市民除了在征求意见期内发邮件对新政提出意见外,政策的决策权最终还是在公积金中心手中。
公积金中心曾表示,两份征求意见稿最终将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简称“管委会”)结合公众意见审议通过,只有在市民意见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有大量冲突的情况下,才会提交上一级决策机关进行审议。
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2002年10月通过),“管委会”是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依法自主、民主地履行住房公积金决策职责。“管委会”共30人,由市政府聘任,每届任五年。
也就是说这个“30人小组”就是广州市公积金政策的决策机构。按照规定,2013年2月公布的第三届管委会名单由三个三分之一组成,包括市政府负责人和建设(房地产管理)、房改、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其中第一个三分之一的代表就有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如桂、广州市法制办纪检组组长田路等。另外的两个三分之一的代表也有不少是来自各机关、单位的领导层,甚至是“局座”等。
对于广州的公积金管理制度,不少业内人士都指出,目前公积金缴存主体——广大市民,在公积金决策机构发挥的作用太少。《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课题主持者汪利娜就表示,很多公积金管委会的成员构成特点是“官多,兼职多”,不是公积金缴存人选出来的。她建议,公积金管理制度可以参照企业法人的董事会制度,董事会的决策要代表股东利益,而公积金管委会也要真正代表缴存人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管好公积金、用好公积金。
公积金新政意见稿三大要点
3月2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以及《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两份征求意见稿挂上官方网站。文件酝酿对广州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重大改变。意见征求日期截至4月10日,政策一旦实施有效期将为5年。
1
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不再予以贷款;
2
将贷款人的资格从原来的本市户籍连续缴存6个月、非本地户籍连续缴存12个月,大幅提高至本市户籍连续缴存24个月、非本市户籍连续缴存36个月;
3
重新设计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公式。
给予自住改善型购房者再次贷款
■ 市民意见
市民曹先生从3年前家中的小成员诞生,就筹划着将自住的70平方米小两房换成适合三代同堂居住的三房单位,因此一直留意各种新出台的楼市政策。对于酝酿出台的公积金贷款新政,他认为,新政打着配合广州楼市调控政策的旗号,但将误伤大量的刚需买家,而这部分买家是国家要支持购房的对象。曹先生表示,早在2010年,为了配合房地产调控新政,住建部等四部门就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可以参考该条款,适当对购房自住的改善型买家放宽。”
本市户籍连续缴存两年时间太长
而对于公积金贷款新政拟大幅提高贷款人的缴存年限的规定,市民王小姐认为应该放宽,特别是针对本市户籍市民的规定。“如果将外地户籍人士贷款的缴存年限从一年提高到三年是为了配合‘穗六条’规定的话,对于本地户籍市民同时也大幅提高缴存年限大可不必。如果一定要提高以防范风险的话,将本地户籍市民的缴存年限从半年提高到一年也就可以了。”王小姐表示,“两年的缴存期看似不是很长,但一旦要求需要连续缴存就比较苛刻了。这意味着购房者在贷款前的两年不能因任何原因,包括换工作等暂停缴存,不然就算以前缴存了多长时间的公积金,也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卖首套房买二套房应该允许再贷
市政协常委曹志伟:
新快报讯 记者董芳报道 昨日,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市民在还清首套房贷款和出售该套住房后,再购买新一套住房时应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扩大公积金的适用范围和受惠人群。
“公积金为解决购房难,而非调控工具”
“如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人,在结婚生子之后想换大房,就不能再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了,这不是逼着市民一次性购买大房吗?购房压力太大了!”曹志伟认为这一政策将“误伤”刚需,不利于目前市民居住环境的改善。他建议,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者还清首套房贷款和出售该套住房后,再购买新一套住房时,应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两次之间不应设置时间间隔要求。“住房公积金设立的目的是什么?是解决购房难的问题,而非作为房地产调控工具”。
此外,曹志伟还建议应适量提高公积金贷款发放数额及发放率,“比如可以将现行的夫妻联名贷款最高额度从8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并每年根据市房管局阳光家缘网站公布的一手房套均总价的上涨幅度进行调整,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
建议公积金覆盖住房、医疗、教育领域
身为开发商的曹志伟长期与房子打交道,提出关于公积金改革的建议也不是第一次。今年初的广州市两会上,他在大会发言上成功抢麦,指出公积金提/贷门槛高,受惠人群少,“公积金成了‘劫贫济富’的工具”。昨日,曹志伟再次提出,应降低住房公积金提/贷门槛,简化提/贷条件。“在阳光家缘网签且付定金后,即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房款。同时,简化提取公积金作为房租时的手续,降低限制条件。”
他还建议公积金可以覆盖至个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医疗、教育三大领域,建议资金直接通过电子划账与住房、医疗、教育相关管理机构对接,“最好五险一金实现一卡通来缴存和支付,以避免发生缴存人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