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上调1107元

17.04.2014  11:34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成都市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已经确定:缴存基数下限分区域为1070元和1200元,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到15751元。上限基数上调后,按照缴存12%的比例计算,每月最高有望“上涨”265元。即日起,单位可根据职工上一年的平均收入为职工调整缴存基数。

  职工收入逐年提高缴存基数上限上调

  昨日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计算得来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目前,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标准,是根据成都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月收入和其平均增长率来测算确定,下限标准是根据上一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随着职工的收入水平逐年提高,缴存基数和缴存额也应相应上调。

  今年,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5751元,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107元,上调幅度达7.5%。据了解,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在2013年7月就已上调,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缴存基数下限从960元上调到1070元;成都其他区(市)县缴存基数下限从1050元上调到1200元。这一标准仍将继续使用。比例

  6月前完成调整 上限上调月多缴265元

  “各单位要及时对职工的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原则上应在今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该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调整不涉及缴存比例。

  单位及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仍按照原规定执行: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他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得低于6%。

  此次缴存基数上限上调1107元将带来什么变化?就此可以算一笔账:按照15751元的缴存基数上限、12%的缴存比例来计算,与之前相比这部分职工的公积金每月最高有望“上涨”265元。

  购首套房的超九成 去年63万户家庭受益使用

  “近年来,我们通过不断调整政策、创新服务手段,使住房公积金有了更加广泛的用途,越来越多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了居住条件。”据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成都市共有63万户职工家庭使用了住房公积金。其中,59.5万户职工提取100.1亿元,确保了“应提尽提”;4.38万户家庭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贷款发放额达133亿元,这其中购买首套房的“刚需”家庭占90%,购买中小户型的家庭超过50%。

  该负责人透露说,“成都的住房公积金一直保持着高效运转,去年的资金使用率达到了93.91%。

  此外,今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被纳入企业征信管理,拒缴、拖欠职工公积金的企业将在成都信用网上被曝光,而且将被限制或取消参与政府采购或重大项目招投标的资格。华西都市报记者石莉芳孟梅算算账

  公积金应该缴多少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单位缴存比例原则上应一致)。

  成都已发放公积金513亿

  截至2013年底,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从2004年底的8000户增加到2万户,缴存职工从43万人增加到267万人;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13亿元;累计对购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职工发放贷款33亿元;计划对公租房发放项目贷款20亿元,累计对廉租房提供建设资金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