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公积金看病 宜宾已先行6年

16.11.2013  07:52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国部分城市已经在开展“公积金看病”的业务。昨日,记者从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宜宾早在2007年就已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但是,提取有3个前提:一是公积金没有进行贷款,二是医疗费用在25000元以上;三是提取范围需为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值得注意的是,提取公积金治病后如需贷款需要间隔一年。比如2013年11月14日提取公积金用于治病,那么贷款则要2014年11月14日以后才可办理。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江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