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今年开工新建公租房10万套 规模空前
保障性住房小区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怎么办?
今年,全省将开工新建公租房10万套,规模空前。由于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房没有完整产权,小区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住户靠什么反映诉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运作?
成都市创新模式,在全省率先把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建在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区内,为住户利益找到了新的“发声”平台。
5个保障性住房小区成立管委会
物业经理丁松涛2013年进入成都市保障性住房小区西蜀瑞苑小区服务,半年前该小区成立了管委会。
西蜀瑞苑小区由640户公租房和204户经济适用房组成,管委会成立前,小区管理让人头痛。“有从窗户往外扔酒瓶的、电梯里扔垃圾的、半夜打架的……”丁松涛的同事张文奎说,住户三三两两上门反映问题,一天要接十几单;可解决起来很难,由于双方隔阂较大,“处理一个漏水问题,耗时最长达半年。”
住户也不满意。66岁的公租房住户魏炳云直言,物业公司处理问题不够及时,“最好成立住户自治机构,和物业沟通方便,也好开展监督工作。”
转机,出现在2012年。当年,《成都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出台,“就是要给保障性住房小区,找到替代业委会的自治组织。”成都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罗佳意表示。
根据相关规定,居民入住满1年、入住率超过50%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都可申请成立管委会。截至目前,成都市中心城区已有5个小区成立了管委会。
管委会功能“一增一减”
管委会与业委会有何区别?
从构成上看,和业委会类似,管委会5位成员也由住户投票选出,义务服务。不同的是,管委会成员中固定有一位社区工作人员、一位物业公司员工,“更方便问题的协调和解决。”
就功能而言,管委会有“一增一减”:管委会没有物管公司解聘权,以及共有设施经营、管理和分配权;反映诉求方面,则有住房保障部门、社区街道等更多渠道。
“加速”物业服务落实,“缓冲”住户间矛盾,是住户对管委会最直观的感受。去年4月,住户张长江家卧室墙渗水,住户认为防水工程有问题、物管认为是下雨潮湿。正当双方争执不下时,管委会参与分析原因、督促物管联系建设方,1周就解决了问题;住户高敏家收留了13只流浪狗,犬吠扰民。经管委会劝说,高敏将多数小狗送交第三方保护中心……
西蜀瑞苑小区管委会成立以来,共处理住户反映问题逾60项,“今年来反映问题的住户少了。”管委会成员喻世尧说。
本报记者 熊筱伟
原标题:成都:管委会“发声”很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