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名公益律师为涉罪未成年人寻求“有未来的惩罚”

26.12.2014  01:05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莉)张明锐是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科长,最近他收到不少“好消息”:小A回学校读书了,小B找了份正当工作,小C考上了大学还当上了学生会干部……这些“主角”都是曾经犯过罪的未成年人。

对这些孩子,要惩罚,更要教育和挽救。”张明锐说。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体现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社会调查报告是必要前提和重要参考,过去一般由直接办理案件的侦查机关完成;今年,成都市试点委托公益律师开展社会调查,意在整合专业优势资源,让调查结果更加中立客观,更好地体现司法公正。

拒绝“简单粗暴

成都推广公益律师参与社会调查

几个14、15岁的孩子,结伙在公园抢劫路人,得手不到10元钱。“尽管金额很小,但抢劫是重罪,如果判刑,至少是3年。”案子到了新都区检察院,张明锐发现,这几个孩子都是在校学生,抢劫主要是由于争执引发的。

检察院与孩子们所在的几所学校取得了联系,学校表示,根据校规,如果法院判刑,这几个孩子肯定会被开除。“不能上学,教育将更加缺失。”张明锐认为,简单粗暴地处理,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反而有可能让孩子们失去“回头”的信心,走向“再犯”。

那么,是否可以附条件不起诉呢?这时社会调查报告就要“出场”:对被调查人的亲人、邻居、老师、同学等开展走访,搜集能全面反映被调查人的相关材料,作为办案参考。过去,这个调查多由侦查机关完成,“从办案的角度出发,侦查机关有较强的追诉欲望,这和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往往产生矛盾。”张明锐说,又当裁判员又到运动员,调查结果的中立性就会不足。

今年5月,成都市试点委托公益律师开展社会调查,先期在金牛区、新都区、都江堰市试点,遴选了34名公益律师,建立了志愿服务库。9月,成都市在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委托公益律师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的暂行规定》,将这种方式在全市推广,明确了几种应由公益律师开展社会调查的情形,包括拟对涉罪未成年人作不批准逮捕决定、拟对涉罪未成年人决定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等。

更中立更规范

公益律师还需提高综合素养

当检察院有需求时,公益律师随机选出,并在5-15日内完成社会调查报告。”四川信诺达律师事务所成为新都区检察院的首个合作方,该律师事务所主任陈飞表示,目前已完成社会调查18件。

张明锐明显感觉到了不同——最直观的是调查报告更加规范化、标准化。“除了报告本身外,还有调查报告形成过程的完整询问笔录、调查笔录、证明材料等,调查报告自身的‘证据能力’更强了。

在陈飞看来,经验丰富的律师具备专业能力,而且公益律师不直接参与案件办理,既没有追诉犯罪的要求,也没有为涉罪未成年人辩护的责任,调查结果更具中立性。“我们不纠结于他犯了什么罪,调查的重点是其家庭状况、成长经历、主观心态等,针对性很强。

针对上述的抢劫案,信诺达派出公益律师一一走访每个孩子的家庭和学校,经过详细了解,这些孩子均无前科,家中监护条件较好,老师和同学也反映平时表现不错,“主要是交友不慎、父母管教不当而犯罪。”最后,经检察院检委会讨论批准,决定附条件不诉。

不过,公益律师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才刚刚起步,仍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社会认知度还不高,一些个人和机构不配合公益律师调查。”陈飞认为,公益律师的法律素养较高,但还需进一步学习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才能深入分析被调查人犯罪前后的心理状况,提出更科学合理的帮教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