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部署全系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工作

09.05.2014  18:36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全系统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工作。

意见》强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党员先锋意识弱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组织覆盖面不大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推动党组织履行好“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职能,让党员受教育、组织增活力、企业得发展、群众有实惠,努力取得“六个新”(服务改革有新举措、服务发展有新成效、服务民生有新进展、服务群众有新气象、服务党员有新成果、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有新突破)的扎实成效。

意见》要求,工商系统要紧密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特点开展活动,按照中央确定的方法步骤,立足工商职能,结合实际,积极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坚持小型、分散、业余,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合理安排教育实践活动,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促进各个环节工作重点突出、有效衔接、相互贯通。同时,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解决在融资、用工、服务、维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重点做好五项工作:抓好党员队伍和党组织建设整顿,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和集中培训,集中听取意见,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着力整改解决问题。省、市、县各级工商机关要广泛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运用驻企联户、结对帮扶等有效载体,把联系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接地气、受教育、转作风,着力打造一大批群众信得过、经验推得开、社会影响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