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财产 这些古代官员“蛮拼的”

27.02.2015  10:51

    

    ■夏炎

    “官员财产公开”,这是一个持续多年的话题,也一直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

    其实早在我国古代,就有一些官员公开了自己的财产。他们是谁?又是通过何种方式向世人公开的呢?

    诸葛亮没有任何积蓄,连家人的衣服也仅有一套

    我们先来看看两份官员的财产清单,它们的主人分别是三国的诸葛亮和唐代的白居易。

    三国时期西蜀丞相诸葛亮,一生勤政清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虽然身居相位,却廉洁奉公,晚年的他曾上表后主刘禅,这篇文章便是著名的《自表后主》,其中写道:“臣初奉先帝,资仰于官,不自治生。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盈财,以负陛下。”这份上表实际上就是诸葛亮为官以来的个人财产清单。

    在这份清单中,诸葛亮的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是“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要知道西汉哀帝曾赐给宠臣董贤田地两千余顷,东汉济南王刘康也有私田八百顷。如果同他们相比的话,诸葛亮这位国家重臣的家产,真是少得可怜。

    同时,诸葛亮清楚地表明他无论是在刘备朝任官,还是在外领军作战,其收入完全来自朝廷俸禄,自己没有其他赚钱的门路。至于家人们,也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度日,绝对不会通过与这位宰相亲戚的任何连带关系获利。

    诸葛亮在给朋友的信中曾写道:“我曾经得到过八十万斛米的赏赐,但现在却没有任何积蓄,连家人的衣服也仅有一套。”事实证明,诸葛亮的这份财产清单并非作秀的工具,在他死后,刘禅命人到其家检验,果然和上表中说的一致。诸葛亮自愿公开个人财产,这种做法在那个时代是极其罕见的。

     白居易的诗作拼合起来,便是一生的个人财产清单

    另一份财产清单来自唐代的大诗人白居易。白居易出身官宦人家,一生宦海沉浮。他的存世诗作达到2800余首,在唐代诗人中首屈一指。宋人洪迈在其《容斋五笔》卷八《白公说俸禄》中曾说道:“白乐天仕宦,从壮至老,凡俸禄多寡之数,悉载于诗……”通过翻检,我们果然发现在一些描写其官宦生涯的诗作中,白居易向世人公开了自己的个人财产状况,而如果将这些片断拼合起来,便是一份白居易一生的个人财产清单。

    德宗贞元十九年(公元803年),32岁的白居易通过了科举考试,被授予了秘书省校书郎。他在诗中写道:“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才难大用,典校在秘书。三旬两入省,因得养顽疏。茅屋四五间,一马二仆夫。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既无衣食牵,亦少人事拘。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这里透露了白居易任秘书省校书郎时的俸钱是每月一万六千。宪宗元和四年(公元809年),白居易任左拾遗、翰林学士时,是“月惭谏纸二百张,岁愧俸钱三十万”,每年的俸钱是三十万。转年五月,白居易由左拾遗升为京兆户曹参军,“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廪禄二百石,岁可盈仓”。这时的俸钱是每月四五万,同时还点出了每月得到的禄米的数量。

    文宗大和七年(公元833年),已步入花甲之年的白居易在洛阳再次被授予品级较高的太子宾客分司东都一职,月俸的情况是“俸钱七八万,给受无虚月”。两年后,白居易又被升为太子少傅分司东都,此时是“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在唐代,像太子宾客和太子少傅这类的官职,虽然无具体实权,却是“品高俸不薄”,因此对于白居易来说,这样的俸禄足以颐养天年。

    此外,在白居易的其他诗作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及具体的俸禄数额,却也透露出了一些财产状况信息,如白居易被贬江州司马后,“散员足庇身,薄俸可资家”;卸任杭州刺史后,“三年请禄俸,颇有余衣食”;为河南尹时,“厚俸将何用,闲居不可忘”。

    步入古稀之年后,白居易又开拟了一份遗嘱性质的文书,“起来与尔画生计,薄产处置有后先。先卖南坊十亩园,次卖东郭五顷田。然后兼卖所居宅,仿佛获缗二三千。半与尔充衣食费,半与吾供酒肉钱。吾今已年七十一,眼昏须白头风眩。但恐此钱用不尽,即先朝露归夜泉”。这是白居易在《达哉乐天行》一诗中对自己的妻儿和外甥、侄儿们所立的遗嘱,其中便透露出自家的地产和田产情况。白居易还将自己退休后的工资也公之于众,是“寿及七十五,俸沾五十千”。

    如果说诸葛亮是古代官员自愿公开个人财产的先驱者的话,那么白居易则是详细开列自己一生财产状况的第一人。在尚未建立财产公开制度的君主专制时代,这两位官员通过上表皇帝和诗歌的形式,自愿向世人公开自己的财产状况,以表明他们在为官生涯中所得到的财产全部是“阳光”的,这种做法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由破袍、盐和麦子组成的财产清单,对羊续来说,正是无价之宝

    由于受到时代的局限,古代这种自愿公开财产的官员毕竟还是凤毛麟角。随着古代反腐倡廉工作的推进,也随之产生了另一种特殊的官员财产公开方式,那就是在官员死后或犯罪后,其家产的曝光,这类财产我们称之为身后财产。

    这种官员的身后财产清单可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清官死后经清理而得到的财产清单,另一类是贪官犯罪后,或死后经查抄而得到的财产清单。

    先来看看几份清官的身后财产清单。西汉武帝时的御史大夫张汤,主张严刑峻法,被后人视为酷吏,后遭人陷害,被逼自杀。张汤虽然为官严酷,但其一生清廉俭朴,张汤死后,其个人财产得到了公示。人们惊异地发现,其家产还不到五百金,所得到的财产皆来自俸禄和皇帝的赏赐,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产业。当时,张汤的兄弟子侄们准备厚葬张汤,张母言道:“张汤是天子的大臣,反被恶言污蔑致死,厚葬还有什么意义!”于是用牛车装载着张汤的遗体下葬,而且只有棺木没有外椁。曾经地位显赫的国家重臣,生前清廉,死后仍是秉持俭朴的作风。汉武帝得知此事后,对张汤的死十分惋惜。

    东汉后期,羊续历任中央、地方重要官员,他勤政爱民,廉洁奉公,年仅48岁便病逝于任上。羊续的身后财产比起张汤来,更是少得可怜,他的所有物品只有布衣服、破旧的袍子、数斛盐和麦子而已。在羊续生前任南阳太守之时,当地的权势之家大多奢侈无度,羊续对此十分厌恶。为了向世人表明他为官俭朴的决心,他常常身穿破旧衣服,乘坐简陋的马车,三餐也十分简单。

    一次,羊续的妻子和儿子前往太守官邸探望他,不料却被羊续关在了门外。羊妻一气之下带着儿子回去了。后来,羊续对儿子说:“不是我不想见你们,你看父亲身边的财产如此寒酸,你要我拿什么给你们母子呢?

    又有一次,汉灵帝准备任命羊续为太尉。太尉位列三公,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当时官场上有一个潜规则,凡是即将被任命为三公的官员,都要向东园交纳千万礼钱,同时皇帝要派宦官进行监督,名为“左驺”。这些官员为了讨好宦官,往往要对他们远接高迎,并奉送大量财物。宦官们本想借羊续升迁的机会,大捞一把。不料羊续却让他们坐在简陋的席子上,丝毫没有迎接使臣的礼节。随后,羊续又拿出了一件旧袍子说:“臣的财产,只有这个了。”碰了一鼻子灰的宦官们把羊续的言行告诉了灵帝,灵帝听罢很不高兴,羊续因此失去了这次晋升宰相的良机。然而,羊续并没有后悔,因为他坚信自己所追求的为官之道是正确的,那份由破袍、盐和麦子组成的财产清单,对羊续来说,正是无价之宝。

     在这部财产清单中,仅是记录的财产字数就有6万多字

    贪官的身后财产一般均为抄家所得,历史上这样的官员财产公开方式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唐代历史上的巨贪元载出身寒微,玄宗初以精通道学踏上仕途。安史之乱后,元载又得到了肃宗的赏识。肃宗首先差遣元载到江淮地区总领漕运事务。不久,又将他招回朝廷,升任户部侍郎、度支使并诸道转运使,总领全国财政事务。此后,元载勾结大宦官李辅国,当上了宰相。代宗即位后,元载仍为宰相,他又勾结宦官董秀,探知皇帝好恶,因此深得代宗信任。其后,元载与代宗密谋诛杀了大宦官鱼朝恩,由此元载越发骄纵。

    元载为相多年,权倾朝野。他公然收受贿赂,生活奢侈腐化。其妻儿也倚仗权势,贪婪成性。代宗大历十二年(777年)三月,代宗下令逮捕元载及其党羽,经过审讯后,元载等人在如山的铁证前供认不讳。不久,元载及其妻王氏、三子均被判处死刑。史书上虽然没有详细列出财产明细,但在查抄元载家产之时,光胡椒就抄出了800石,相当于今天的60多吨,其他财物更是不可胜数。为了表示朝廷反贪的决心,代宗下令将元载在长安的两处豪宅充公,又将抄得的元载的部分家财分赐给群臣。德宗即位后,又下令拆毁了元载的两处豪宅,足见其家产的丰厚。

    北宋“六贼”之一的朱勔是宋徽宗的宠臣。为了满足徽宗对于奇花异石的疯狂爱好,朱勔在苏州设立了应奉局,花费大量公家财物,搜求花石,用船从淮河、汴河运到京城,号称“花石纲”,为百姓带来了沉重负担。一时间,朱勔气焰熏天,他还通过各种手段积累巨额财富,生活奢侈腐化。钦宗即位后,将他罢职放归田里,并下令抄没了他的财产。在朱勔的财产清单上,各种财物不计其数,仅田产就达到了三十万亩。

    此外,历史上还有一些官员在抄家后,留下了比较详细的财产清单,明朝的严嵩便是其中一例。人们对于这位大贪的任官经历已是耳熟能详,在此无需赘述。我们就来看看他的财产状况如何。根据史书记载,严嵩的个人财产为二百万,甚至还有史书称“家赀亦称亿万”,无论孰是孰非,严嵩所贪污的财物数量在当时的确是十分惊人的,可谓“凡人世所应用之物,无论用与不用,靡所不备”。

    对于严嵩家的抄家工作前后持续了二十余年,严嵩在被抄家后,其部分家产被整理成册,取名《天水冰山录》,被公之于世。在这部财产清单中,仅是记录的财产字数就有6万多字。其中,有金1万多两,净银200多万两,各式金银器皿、玉器、首饰、家具和珍贵字画、书籍上千件,房屋宅基地57所,田地山塘2万多亩,新旧衣服近3千件,布匹近2万匹,零碎段绢5万多块等。《天水冰山录》 的书名取“太阳一出冰山落”之意,正可作为后世贪官之警戒。

    (作者为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