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务公开 成都将积极推行“三张清单”制度

06.06.2015  09:42

   2016年前成都 市、区(市)县政府将启动编制发布责任清单

  昨日记者获悉,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公开了《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根据《意见》,我市将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制度。2016年前,市、区(市)县政府要全面启动编制发布责任清单,对依法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的权力事项实施动态管理,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透明运行。

   决策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要征求公众意见

  《意见》提出,要全面深化决策公开,首先要加强公众参与。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前要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多渠道公开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听证会、座谈会或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意见的,应邀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代表参加。群众意见征集及重要意见采纳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反馈或公布。

  此外,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原则上都要对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等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形成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书,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成本效益、融资情况、社会稳定、环境生态、廉洁性或者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等进行风险评估并公布。

   执行公开

   积极推进

   三张清单”制度

  《意见》还明确了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要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制度。市、区(市)县要编制发布行政权力清单,对依法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的权力事项实施动态管理,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透明运行。2016年前,市、区(市)县政府要全面启动编制发布责任清单。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

  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市、区(市)县要编制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所有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除涉密信息外均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向社会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也应充分公开,重点围绕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要向社会公开。

   管理公开

   推动建立

   国企负责人薪酬公开制度

  《意见》从环境保护监管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公开、安全生产监管公开、国有企业监管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六个方面,对政务管理公开进行了明确规定。记者获悉,环保方面,定期公开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等各类环境监测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定期发布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

  国企监管方面,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公开。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推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和权力事项。同时还将推动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公开制度。

   服务公开

   推进慈善组织

   募捐情况公开

  根据《意见》,政府保障方面,要建立慈善组织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募捐、接受捐赠、捐赠款物使用、慈善项目实施及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招考方面,要推进教育招考阳光工程,全面落实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办法、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信息“十公开”。

   结果公开

   政府预决算

   在批准后20日内需公开

  《意见》还指出,要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和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均应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应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公开,部门预决算应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同时,建立政府债务定期公开制度。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公开,在发布审计处理结果的同时,相关单位应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

  《意见》还对政策文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基层事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等做了相应规定。成都日报记者 余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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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提出,按照“统一部署、两级实施、三级覆盖”原则,我市将健全统一权威监管体系,落实市场主体行为规范责任、部门市场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管理责任。我市还将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企业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全面下放拍卖活动备案、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二手车交易市场场地查验等监管服务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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