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公布《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4.02.2014  23:13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王玥)为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专项资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今日,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成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范围,对各部门职责进行了规范,提出专项资金要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成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由成都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意见》明确了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职责,对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预算的执行和资金使用进行了规范,提出专项资金应当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对绩效执行监控、评价、第三方评价,并进行绩效结果运用。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清理后重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