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布"十八条措施" 建自贸试验区法律中心

03.09.2017  09:13

本报讯 (记者 孟浩) 昨日,记者从成都自贸试验区官方网站上获悉,《成都市司法局服务保障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成都片区建设十八条措施》公布。十八条措施旨在为服务和保障我市自贸试验区建设,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自贸试验区企业和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据了解,十八条措施中,包括建立自贸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此聚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集成提供国际贸易、跨国企业并购、知识产权、破产清算等“一站式”法律服务产品,为自贸试验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

此外,还将组建涉外律师事务所联盟,组织成都高端涉外律师事务所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服务机构结成涉外法律服务协作体,不断提升成都法律服务的公信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设立自贸试验区公证法律服务窗口,集中办理对外服务贸易、劳务输出、融资、非诉等方面的公证事务;培育国际权威机构认证的司法鉴定所,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的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平台,按照相关条件优先设立高水平的司法鉴定机构,为公民和法人提供便捷司法鉴定服务;设立自贸试验区“外籍人士之家”涉外法律援助服务点,为在蓉居住的外籍人士提供刑事法律援助预申请服务、免费法律咨询和公证咨询服务、国内法简要查明服务。

同时,成都还将加快自贸试验区“社区法律之家”建设,建立自贸试验区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健全自贸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应急求助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