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公安机关成功劝返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纪实

22.10.2016  03:06

2016年9月15日,我市公安经侦部门和剑阁县局在省厅总队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劝返了外逃美国长达三年之久的境外逃犯林某某(男,71岁,成都市人),得到了公安部、省厅的高度肯定。同时,这也是我市今年以来成功劝返的第二例也是最后一例境外在逃人员,为我市公安经侦部门境外追逃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和财富。

贪图小利       付出代价

2014年11月8日,我市剑阁县局在办理王某某涉嫌串通投标案时发现。2011年年初,王某某(男,53岁,四川省广元市市中区人)在参加“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总平附属”工程投标过程中,邀请罗某(男,40岁,四川省广元市市中区人)为其作投标前期咨询服务,主要帮助王某某挂靠联系的“四川华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参与竞标。为能让四川华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顺利中标,王某某通过罗某在开标前,与评标专家进行沟通联系,要求评标专家多多“关照”四川华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并承诺事成之后必有报答。后王某某如愿以偿,该工程由四川华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1685万中标,参加评标的专家林某某等4人共收受好处费16万元。2014年11月14日,剑阁县公安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林某某受贿案进行立案侦查。此时,林祥华已离境潜逃到美国。

猎狐追缉     不停不休

2016年初,省公安厅将林某某确定为全国经侦2016“猎狐行动”境外经济犯罪逃犯,并我市下达追逃任务。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分管副局长王友惠为组长,经侦支队长李永美、剑阁县局副局长赵新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缉捕境外逃犯领导小组,并在剑阁县局成立了由经侦、情报、网安、出入境等多警种部门协同作战的追逃工作专班,工作专班通过细化追逃工作方案,落实目标任务和追逃进度,进一步坚定了追捕林某某的决心和毅力。同时,实行经侦工作“一票否决”及年终考核末位制,压实责任,激发动力。今年以来,围绕林某某的追捕工作,市局追逃工作领导小组和追逃工作专班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全力保障,同时,在全局上下精选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5名案侦民警,组成专案组开展线索摸排及追捕工作。在专案组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林某某追捕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锲而不舍       协同作战

锲而不舍,金石为开”,对专案民警来说,公安机关充当主力军开展境外追逃工作无疑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更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巨大考验,一切都得从“0”开始。今年以来,专案组民警“摸着石头过河”、“硬着头皮上”,认真梳理摸排林祥华外逃犯线索,多次无功而返,杳无音信。为完成这一硬性任务,市县两级经侦部门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到省厅进行专题汇报,寻求工作支持及境外追逃工作的方法,在犯罪嫌疑人没有任何有价值线索的情况下,专案组领导及民警不畏困难,顽强作战,五赴成都,二下福建,在市县经侦、情报、技侦、网监、出入境等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充分利用情报、技侦等现代科技信息化手段,出动警力110人次,查询相关电话70余人次,走访相关部门20多个,调查和访问林某某周围群众100余人次,奔波四千余公里,终于获得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国内亲属林某的联系方式和林某某在美国的住址及电话。得此信息后,专案组领导和民警犹如打了“兴奋剂”,没来得及休息和停留,马不停蹄地奔赴福建省福州市,找到其亲属林某,向其通报了案件相关情况,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林某最终同意配合,并电话联系上了林某某。通过专案组民警电话多次与林某某做思想工作,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在民警的真情感召、强大的政策攻心和法律威慑下,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终于同意回国投案自首。

成功劝返         获得圆满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功夫不负有心人,9月15日,林某某从美国返回国内,结束了三年的海外生涯,并按时回到我市剑阁县局投案自首。自此,我市今年的境外追逃任务圆满完成。林详华劝返投案自首后,得到了省厅和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对林某某的成功劝返,离不开省厅和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离不开情报信息技术的强大支撑,离不开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及专案民警的共同努力。与此同时,在境外潜逃多年的林某某也得到了解脱,心理的包袱也终于卸下。通过对林详华的劝返,再一次印证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触我刑法者,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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