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机关将处罚曝光拒不申报信息单位和个人

01.04.2016  10:46
  四川公安机关将督促出租房主、用工单位、留宿场所等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及时申报信息,对拒不申报信息的单位、个人要依法予以处罚,及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3月29日,四川省公安厅召开四川省户籍和实有人信息清理登记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省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

  2013年以来,四川省公安机关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攻坚和户口清理整治,截至目前四川省已采集人、房、业基础信息1.7亿多条,清理查纠问题户籍170余万,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四川省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更加真实、准确、完整,人口管理服务于公安工作和社会治理工作的成效日益凸显。

  四川省公安机关将向社会发出公告,广泛告知基层组织、群众主动申报未上户人员信息和举报户口违规问题。对死亡、服兵役、境外定居及“重、错、假”户口、未落户人员等,切实做到应销尽销、应登尽登,摸清四川省户籍人口真实数量,彻底解决户籍管理历史欠债;结合居住证制度实施和“一标三实”信息采集,通过各种途径渠道,深入宣传未采集登记信息将无法办理居住证、出具居住证明等相关事宜,最大限度地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大力引导群众自主申报登记个人信息。

  同时充分依托基层党政组织,发动村居委会干部、小区物管、单位内保组织、网格员等共同开展宣传。特别是流出人员多的农村地区,要通过召开村民会等形式,集中登记流出人员去向和联系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通过对人口的清理登记,及时发现小区院落、出租房屋、用工单位等各类治安隐患,及时排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治安乱点,广泛物建信息员、采集员等治安群防力量,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人口信息登记和治安防控网络。城市和农村要分类施策,城镇地区要大力推进小区门禁系统安装使用,推行出入人员身份证门禁刷卡制度,在强化治安防范同时,登记居住人员身份信息。农村地区要发动村组干部,推行“邻里守望、户户联防”机制,在提升农村自防水平同时,掌握人口流向动态。(杨建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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