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四川省公安厅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公安厅是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是全省公安机关的最高领导机关,具有直接侦办大案要案和指导下级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和社会管理的职能。主要工作有: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社会、人民群众提供求助便民服务;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开展国籍、出境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交通、车辆、驾驶员;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2011年工作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大走访”、“开门评警”等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坚持公正廉洁执法,扎实做好各项维稳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公安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1年省公安厅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69728.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183.18万元,事业收入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401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728.1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5437.32万元,教育支出152.5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219.5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8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0.92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696.1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公安厅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维护全省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案业务费、出入境管理及居民身份证制证经费、被服装具及装备购置经费等。其中:
1、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主要用于金盾工程、禁毒教育基地、警犬繁育和训练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公安机关装备购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预防和打击犯罪所必备的侦查和勘验等装备支出。
3、被服装具经费:用于全省公安民警制式服装的支出。
4、制作证件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居民身份证、居民户籍证件、公民出入境证件等原材料工本费及制作证件的相关支出。
5、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经费:用于在押嫌疑人的生活、医疗及被服以及相关管理等支出。
(二)教育支出,主要用于学前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用于震后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的维修加固等支出。
(七)科学技术支出,用于公安科研项目的研发、管理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