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08.2015  12:16
  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8月19日,四川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关于公共安全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专项部署全省公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岳德松、袁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安厅治安、交警、消防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开至各县(市、区)公安局。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当前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前段时间,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天津港“8.12”事故发生后,厅党委又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治安、交警、消防等部门也按照中央、省委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分别对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经过前一阶段的强力整治,各地有效消除了一大批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近期的事故数量也明显下降,总体形势和各项指标都比较平稳,也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但当前全省公安机关安全监管工作仍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一是安全红线意识不牢固,麻木侥幸、得过且过的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工作措施落不到实处。二是对非法违法行为监管不严格、打击不力,有的地方没有下决心果断彻底治理非法违法行为,甚至熟视无睹,导致非法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屡禁不止。三是安全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增大,非传统高危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并逐渐向农村和公共安全领域蔓延。四是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安全监督管理不严格、机制不完善,安全审批把关和监管执法不严格。五是安全保障能力不足,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没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些地方和企业的应急救援力量和准备不足。从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形势来看,对民爆物品终端使用环节的监管还不到位,一些边远矿山、山区道路施工作业点对民爆物品使用现场监督不够,存在管理盲区和丢失被盗隐患;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房大多地处山谷,在雨季面临泥石流、洪涝冲毁风险。从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来看,全省道路安防设施严重不足,农村道路交通管控薄弱,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在城郊结合部、乡镇非法载客现象严重,安全隐患极大。对重点车辆的动态监管不到位,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GPS安装接入工作没有完成,货车、运渣车超限超载、加高栏板、非法改拼装的现象严重,有的地方对普通公路“治超”还等待观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推进不够深入。从消防安全形势来看,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红线意识不强,单位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持续反复,区域性、行业领域隐患久拖不治,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流于形式。全省火灾隐患整治瓶颈性问题凸显:福利救助机构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突出;在建筑工地、工业园区、医院、幼儿园等场所违章建筑亟待整治;单位主体责任“缺失”、监管事权交叉,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存在漏洞;成都地铁轨道、站点大多与商业综合体相连,结构功能复杂,火灾发生风险高、火灾预防和扑救难度大;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发展区“先上车后买票”,“带病经营”、先天性火灾隐患现象普遍;重大火灾隐患超期不整改的现象仍然存在。 

  要坚持举一反三,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根据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从现在起,各地公安机关将组织警力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一要全方位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办法,组织警力进行地毯式、拉网式、网格化、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确保重点场所不留空档、危险地方不留死角、关键时段不出漏洞,最大限度把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问题摸清、漏洞找准、隐患查实,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要突出排查重点,紧紧围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最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重点部位,紧紧围绕高速公路、山区道路、地铁隧道等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重点路段,紧紧围绕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自救能力弱、人员集中的重点场所,紧紧围绕涉及国计民生的党政机关、科研、学校、军工、通信和水、电、油、气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逐领域、逐部位、逐环节地进行梳理检查,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问题和隐患。三要加强分析研判,各地公安机关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评估风险,并根据风险评估等级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防控对策。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严防酿成大事故。 

  要加大查处力度,厉行整治突出问题。要牢固树立“有患必除、除患务尽”的思想,坚持排查与整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紧紧抓住隐患整改这一关键环节,坚决做到立查立改、限时限期、严打严管,最大限度地消除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一要加强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要结合中央和省政府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大检查、公安部部署开展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整治等行动,按照省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配合安监、质监、交通、环保等部门,全面做好化学危险品企业专项整治,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整治合力。消防部门重点对单位主责落实、消防审核验收、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教育培训开展情况落实“四个严查”措施;治安、巡特警、内保等警种也要按照职责分工,推动消防安全隐患的多警联勤排查治理;派出所要发动乡镇农村和街道社区等基层力量做好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和小场所隐患整治。二要加强对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要紧紧抓住省政府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的有利契机,加快隐患路段排查整治进度,要列出整改计划,集中精力解决一批;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提报党委、政府,全力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治的,要加大巡逻密度,增设警示标牌,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要全面排查清理“营转非”大中型客车,9月20日前,各地逾期未报废的“营转非”大中型客车要全部予以报废,“营转非”大中型客车数量明显减少;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辖区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梳理汇总辖区登记在册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依托交警执法站、治安卡点,加强对路面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动态检查,对缉查布控系统报警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要逐车拦截、重点检查,迅速消除危化品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三要加强对危险物品管理。对各类生产、销售、使用单位隐患全面排查的同时,组织从业单位开展自纠自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和单位安全管理,加强单位应急救援机制和力量建设;要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枪爆危险物品临时安全管控措施,确保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绝对安全。四要严厉查处公共安全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治安部门要集中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储运烟花爆竹、民爆物品仓库安全不达标等违规违法问题;交警部门要集中打击涉牌涉证、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消防部门要集中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消防设施缺失、安全疏散通道闭锁等违规问题及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等消防违法行为。同时,还要抓住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问题隐患典型,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的同时,加强媒体曝光力度,通过打击锋芒的前置,形成强大震慑,切实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倒逼安全主体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