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举行杜萍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25.06.2014  14:20

        四川在线消息(省公宣 记者 陈俊) 6月25日上午,四川省公安厅举行杜萍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受副省长、公安厅长侍俊同志委托,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胡钢出席报告会并作重要讲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雄主持会议。凉山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报告团团长卢晓梅和厅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部分民警、现役官兵和群众代表在省厅主会场参加报告会,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部分民警代表和群众代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报告会。全省两万余名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群众代表收听收看了此次报告会。

        报告会上,会理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赵鹏,会理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大队长潘伟,会理县公安局益门派出所民警罗玲,会理县人民医院药剂师、杜萍同志表妹姚颖,会理县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记者林娇静5位同志,用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情感,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讲述了杜萍同志的先进事迹。

        胡钢在报告会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杜萍同志是用生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干部,她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听从指挥、敬业奉献、理性果敢、秉公执法、创新进取”的四川公安职业精神,她不仅是凉山州公安民警和全省禁毒战线的涌现的杰出代表,也是全省公安机关和公安现役部队的榜样和楷模,为四川公安机关树起了一座英雄的丰碑,给全省公安队伍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2013年10月26日,凉山州会理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原副大队长杜萍,主动请缨赴云南执行整治外流贩毒任务,10月28日,在押解涉毒嫌疑人返回会理途中,不幸因公牺牲,年仅38岁。公安部追授杜萍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四川省人民政府给予杜萍同志追记一等功,团省委、省青联追授杜萍“四川青年五四奖章”。省委书记王东明作出“要学习、宣传杜萍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顺,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侍俊以及公安部、国家禁毒办、全国禁毒基金会等部门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学习宣传杜萍同志先进事迹,凝聚推动发展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