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规定公园噪音低于80分贝 被指鼓励广场舞

13.09.2014  07:18
■在越秀公园现场座谈会上,市民纷纷建言献策。新快报记者 孙毅/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公园条例现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噪音标准存争议

  ■新快报记者 占文平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公园条例正在制定中,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越秀公园召开了现场征求意见座谈会。有市民指条例草案中公园噪音限制80分贝标准过高,相当于鼓励广场舞等噪音;还有宠物爱好者建议,对待宠物入园不要“一刀切”禁止,可在人流量少的郊区公园放行。

   焦点1 公园噪音

  市民建言严管扩音器使用

  “公园噪音限制80分贝?我估计这个标准是乱定出来的。”家住麓湖大厦的市民李先生早在10年前就投诉麓湖公园噪音问题,他说,目前从国家到地方关于居住区噪音限制,都是规定晚上10时前不应超过55分贝,晚上10时后不应超过45分贝。他认为,条例草案中80分贝的限制标准过高,“这样定出来,会不会反倒鼓励别人到公园唱歌、跳舞,引起噪音问题?

  李先生认为,设定具体的噪音限制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很多问题,“比如测量点是固定的还是流动的?是公园自己测,还是环保局来测?如果有争议怎么办?”他建议,与其这么麻烦,不如改为学习上海的做法,即严控扩音器使用。让所有活动人员如果你要使用扩音器,就必须向公园管理处申请,公园管理处在检查时就应限制高分贝扩音器的使用。

  此外,根据条例草案,公园噪音超标经劝阻仍不改正将被罚款。李先生认为,这点在现实中操作性也不强,“我就拒不交钱,或者说身上没带钱怎么办?不如改为授权公园管理处没收其音响器材”。

  不过,也有一些广场舞爱好者希望不要“一刀切”,“这些大妈都喜欢音乐、跳舞来过自己的后半生,这本来是好事,但是为什么跟社会发生那么多冲突?我觉得政府这方面可能引导得不够,比如说在什么时段用什么样的音响,我觉得这个再细化一点。不要一刀切,不要不让就全部不让。

   焦点2 宠物入园

  宠物爱好者建议郊区公园放行

  座谈会现场,多数市民代表均赞成应禁止宠物入园。一位阿伯说,公园的服务对象应该是人,而非动物,动物入园带来了环境卫生等问题,而且现在很多宠物都有“半个人高了”,非常容易吓着小孩和老人。一位宠物爱好者发表了不同看法,“我听了这话心里就不太舒服,小动物和人是平等的,哪里有好玩的我们也希望带着小动物出来玩”。

  不过这位动物爱好者也表示,理解大多数市民的担忧,“现在公园人也比较多,允许宠物入园也会给公园管理增添很多工作量”。但她也同时希望能满足宠物爱好者的需求,比如能否找一些相对偏僻或人流量不大的公园,安排一些小动物活动的专用场地,“不要一刀切地禁止,而是兼顾到不同人群的需求”。

   焦点3 功能分区

  希望增设专门的文娱区

  将公园分为安静休憩、健身和娱乐等功能区,是条例草案的一大亮点。论坛现场绝大多数市民对此都持支持态度,但对具体该如何分区市民则意见不一。一位阿姨说,不同于年轻人有夜生活,老年人则只能靠公园来享受后半生,建议在公园内设立专门的中心舞台等娱乐设施。

  另一位市民说,国外不少国家,非常注重通过公园、博物馆来进行国民教育,甚至公园里的一棵树,都在渗透介绍环保意识。现在公园每天人流量那么大,是个很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建议在公园里增加一些文化展厅,或者播放传统经典,来宣传我们自己的传统文化。

  此外,还有多位市民表示,公园内商业设置应允许开设一些小卖部,方便市民、游客,但像大型餐厅、会所就应禁止。“要搞清楚公园的服务对象是谁?是普罗大众,不是消费人群。”也有市民进一步建言,公园内小卖部价格应该平民点,“不要搞得像机场那样离谱”。

   ■预告

  网上立法听证会22日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广州市公园条例》,上月已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准备在10月下旬进行第二次审议。

  目前《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正在广州人大网(http://www.rd.gz.cn/)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意见征集截至9月28日。

  本月22日至29日,市人大将就条例举行网上立法听证会。拟就两大核心问题做专题讨论:一是对公园内开展健身、娱乐活动产生的噪音问题应当如何进行规范和解决;二是公园应当禁止哪些商业服务设施?可以建设哪些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其间,任何市民都可登录相关网站,随时上网“围观”或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