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30.01.2016  19:51

关于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

根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现就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

二、2014年单科合格,且2015年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考生,其2014年予以保留的考试合格科目均按每科60分计入2015年考试总分。参加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总分达到160分的为考试合格;参加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笔试总分达到160分,且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为考试合格。

考生可通过 www.chinasarft.gov.cn 查询、打印本人成绩通知单。

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将获得资格考试合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印制,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