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19.06.2015  12:20

    根据《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安监[2011]332号)的规定,经考评,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马选矿厂等3个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四川锦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等2个(座)金属非金属矿山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延期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1.四川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2015年第二批)

          2.四川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延期企业名单(2015年第四批)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5年6月18日


附件: 四川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wps

附件: 四川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延期企业名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