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11.03.2015  11:31

依据《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审批程序》(安监总规划〔2011〕21号)的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综合审查、公示征求意见,决定批准四川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通过资质换证、增项认定等事项,现予公告。

 

附件1: 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doc

附件2: 批准的授权签字人及其授权签字领域.doc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