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10.09.2014  16:09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撤销雅安市雨城区大众煤业有限公司黄国江等3人安全资格证书的处理决定》(川安监[2014]120号),依法撤销了黄国江等3人的安全资格证书。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注销黄国江的安全资格证书(证号:煤(A)14151000110995);

注销张伟林的安全资格证书(证号:煤(A)14151000110713);

注销罗杰的安全资格证书(证号:煤(A)13051000111425)。

现予以公告。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