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纳为还高利贷侵吞60万公款

04.03.2014  13:12

为偿还巨额债务,某餐饮公司出纳岳某通过伪造银行存款单、现金支票取现不入账等方式,在短短半年时间内侵吞公司钱款达60余万元。近日朝阳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岳某批准逮捕。

2012年12月,岳某应聘至北京某餐饮公司担任出纳一职,后岳某因投资失败而欠下巨额债务。为偿还高利贷,2013年5月至9月期间,岳某利用其负责收取营业款的职务之便,通过伪造银行现金存款单的方式将实际收取的营业款据为己有。同时,岳某还利用其管理经手公司保险柜的便利,将现金据为己有,短短半年时间共计侵吞公司钱款高达60余万元。(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