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不能实行双重标准

03.01.2014  14:42
核心提示:很少有公司承认自己有双重标准,但是它确实普遍存在。 企业的员工每个人都是应该受到尊敬的个体。他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聚   很少有公司承认自己有双重标准,但是它确实普遍存在。

企业的员工每个人都是应该受到尊敬的个体。他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聚集在一起,形成组织,成为一个大家庭的成员。他们从本质上说,应该是平等的。如果要区别对待,只能凭一条标准,那就是看他们对公司的贡献。凡是脱离了贡献这一标准,外加了其它标准,那就是双重或多重标准。

双重标准的外部表现是不平等和不公平。不公平主要体现在待遇、提升、学习、地位、认可、关系亲疏方面。不平等和不公平都是由少数人造成,但是这少数人的所作所为瓦解组织的团结,打击多数人的积极性。

造成双重标准的原因有三个:

一是历史认识局限,我们对外籍人士、有留洋背景的、学位高的、有“来头”的、关系“通天”的人,分外青睐。我们将他们那些与业绩本无关联的“背景因素”纳入聘用和提拔的考察标准,他们的入职起点、工资待遇、地位和责任都比其它人高。

外籍员工比本土员工的工资高,国人普遍接受。如果工资是对贡献的认可,为什么要考虑国籍?这个现象的不合理现在已经被有些人感受到,尽管还没有上升为理性认识。现在社会上对“海归”的不服气,对他们地位下降的幸灾乐祸,就是这一感受的折射。外国人,我们动不得,撒气先撒在“假洋鬼子”身上!“海归”们不幸成为替罪羊。

再说学位。学位能同能力和贡献划等号吗?相信多数人的答案是否定的。可是我们在招聘和选拔人才时,把学位作为“硬杠杠”。华为意识到这种做法的愚蠢。它在新员工入职的第一天就宣布,学历一周后作废,全看个人表现和贡献。这种宣示传达明确无误的信息,有震撼力,对公司对个人均有向导作用。

还有级别。公司里的上下级,标志着责任和权力的范围,而不是等级之分,不应成为获取报酬的依据。级别,不等同贡献。在许多西方公司里,个体贡献者(Individualcontributor)的工资可以超过经理。他们施行的是单一标准。有些国内企业也在做尝试,经理人的名片上不印职位,这是试图冲破等级观念的一个努力。

二是管理者的素质。有一些管理人员偏爱一些人,反感另一些人,亲近一些人,疏远另一些人。更有管理者培植自己的亲信,想建立自己的势力范围。他们的出发点可能是出于保护自己的本能,或是为了工作方便,争取牢靠的支持。但是这种做法的结果是小圈子,既然是小圈子,就不可避免会打击先进,排斥异己。

这种偏颇在如何对待不同员工的态度上反映得十分突出。一个与你关系不错的员工,工作不努力,业务不达标,你会不会迁就?

三是缺乏工作经验,不善处理人事问题。比如我们对待明星员工比较宽容,对他们的不足之处视而不见,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个员工,如果业绩很好,但是居功自傲,不执行公司制度,看不起同事,团队合作做得很差,不是好员工,他们造成的破坏和他们的贡献一样大,互相抵消。对待优秀工作者,一方面,应给予足够的认可,重用。另一方面,不能放纵。如果有人自认为不能取代,拿能力摆谱,趾高气扬,公司决不能坐视,不能示弱。对明星员工错误的放任,破坏公司风气,对明星员工的成长也不负责任。

其它处理不当的事还可能有:

让优秀员工多干,无奖励

怕得罪问题员工,对他们姑息,听之任之

不敢惩治邪恶和错误:对蛮横的员工让步;对违反纪律者迁就

对关系好,自己欣赏的员工网开一面

不敢及时警告业绩下滑的员工

出了错,新账老帐一起算

标准有如指挥棒,儿戏不得,妥协不得。如果你看重贡献,那么所有人都会力争做贡献,自觉与歪门邪道划清界限。如果你看学历,没有学历的能人会选择离开。如果你看重关系,与你亲近的人获得优惠待遇,所有同你有关系的人都会上门,没有关系的人会拉关系,有能力而没有可能搭上关系的人会选择离开。

针对双重标准的解决办法是:一是坚持不看背景看贡献,不看历史看现在;二是增加透明度。要公平就要透明。让了解情况、没有利害冲突的人参与决定,可以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