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机票购买改革下月施行 因公出国可享双折扣
压缩政府行政成本,市场折扣价再优惠
公务机票享受“双折扣”(政策解读)
解读人: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财务司有关负责人
采访人:本报记者 李丽辉
6月1日起,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施。这项改革的政策目标和核心思路是什么?公务机票的折扣力度有多大?日前,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财务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改革目标——
规范购买行为,节约行政开支,支持国内航空公司
两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公务机票购买中,选择购买全价机票和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现象较为普遍,甚至还出现个别单位采取伪造因公出国凭证、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
针对公务机票购买存在的问题,财政部与中国民用航空局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并借鉴国外通行做法,推出了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以期通过强化市场竞争、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等措施,实现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压缩政府行政成本、支持国内航空公司发展的改革目标。
按照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购票人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应当按照厉行节约和支持本国航空公司发展的原则,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
因公临时出国时,购票人应当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当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目前,我国航空公司航线已覆盖到世界各大洲大多数国家的中心城市,这一规定有利于国内航空公司国际航线的稳定与拓展。
优惠幅度——
无论是市场全价票还是折扣票,公务机票均可再享优惠
与市场价格相比,公务机票购买的最大特点是可享“双折扣”。也就是说,公务人员根据公务行程购买机票,航空公司将按合同约定,在市场折扣票价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折扣的优惠。目前的政府采购机票优惠率为: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国内、国际公务机票为市场折扣票价的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为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
两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统一折扣的优惠是通过采购谈判方式确定的,不同年度可能会发生变化,有关变动情况将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及时发布。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将集合各航空公司官方网站实时的市场机票信息,并公布具备中国民航机票销售资质的机构,包括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和代理销售机构。公务人员可选择在这些销售机构购票,也可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直接购票。
由于改革涉及的单位、人员数量众多,需要分步推进。按时间安排,中央预算单位从2014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在2014年底前实施,地市级及以下预算单位在2015年底前全部实施。
节约支出——
总体上公务机票价格低于社会其他同舱位票价,但不一定是市场最低价
许多人关心,“双折扣”后的公务机票是不是市场最低价?对此,两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按照规定,公务人员要结合工作出行安排合理选择航班,尽可能选择低价机票,并非要求购买最低价机票。
从定价机制来看,航空公司在市场价基础上给予的统一折扣优惠,指的是各航空公司给普通客票的统一市场公布运价,并不包括航空公司给一些机票销售机构的特殊运价。当然,公务人员也可以按特殊票价购买这类机票,但不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
总体上看,改革后的公务机票价格会低于社会其他同舱位票价,但并不一定就是社会最低票价。随着改革的推进,还将逐步调整公务机票的定价机制,使改革既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又有利于国内航空公司的发展。
两部门要求,航空公司和机票销售机构应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做好相关履约工作。航空公司要按承诺的折扣率给予政府采购机票优惠,不能对公务机票进行舱位和价格的限定,要保证公务机票能随时购买。各机票销售代理机构要向公务人员提供国内、国际航线选择、购票方式等业务咨询服务,如实反映市场机票折扣信息,按照约定规则办理公务机票的退改签,及时提供机票报销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