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新规出台管住“吃住行游”

09.12.2013  12:18

    本网讯  (据新华网消息)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近日印发,就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出规定。有关专家表示,《规定》对公务接待中暴露的部分“顽疾”一一开出药方,呈现出四大亮点。

  亮点一 管住“吃”——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香烟、高档酒水   《规定》指出,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巡视员林家彬认为,《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在短期内刹住“大吃大喝”的风气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从长远看,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规范财务、财政支出等制度建设。   亮点二 管好“住”——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   《规定》指出,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认为,《规定》直指过去普遍存在的超标接待问题,对公务接待住宿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标准,甚至对配发洗漱用品都提出了明确规定,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亮点三 管控“行”——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规定》指出,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北京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林双林表示,公务接待讲排场、比规格,表面是风气,根源在制度。《规定》正是从制度着手,对公务接待出行的方式、规模、边界(是否与公务有关)、标准等都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一定会起到积极的效果。   亮点四 管制“游”——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   《规定》指出,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规定》的出台针对的都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学部副主任马庆钰说,遏制公款旅游、娱乐等顽疾,还要加强监督问责机制建设,同时将巡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为《规定》的落实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