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15.07.2016  04:37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四川省直机关和地税、国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我厅于2016年7月9日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了面试。现将面试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和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一、面试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见附件1)。
  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请参加体检人员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上午7点30分在省住建厅门口(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集中统一前往规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费用自理。请体检人员带上体检费(由医院收取)。
  3、参加体检的考生若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或不缴纳体检费用的视为弃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请各位考生按医院“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3)做好体检前的相关准备。
  附件:
  1. 面试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
  2.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3. 体检注意事项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14日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