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需细水长流

27.11.2013  10:37

      自2014年1月1日起,宁波市委办市府办出台的《宁波市 公务员 “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办法(试行)》将在全宁波市开始试行。每个公务员,每季度要参加一个平时考核,每年度还要参加一次年终考核。有没有脱岗,参加 培训 考试成绩怎么样,办事态度好不好都在考核之列。考核结果直接和升职、奖金挂钩。如果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将予以辞退。 (网易新闻)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指出,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宁波市这一既“写意”又“写实”的“史上最严”公务员考核办法的出台可谓切中了要害,作为一方父母官,敢于既抓大又抓小,用看得见的“红线”约束自己,敢于将自己的一举一动置于无数聚光灯下,接受人民的考量,其胆量和魄力值得赞赏,其中释放出的积极信号必将对严明政治纪律、端正公务员作风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但是,这份被誉为“史上最严”的考核办法真的会像预想中的一样使所有公务员都“提心吊胆”吗?且不说这份规定是否能真正地落到实处,而将本应该遵守的公务员准则作为“创新”拿来做示范,事件的本身就充满着“不合理”的意味。德、能、勤、绩、廉本就是官员的本分,而如今却要用各种考核方法来加以量化,其反映的慵、懒、散、奢之风是否足以让众多的大小官员汗颜?

        考核的方法是“岗位对责、绩效对账”,采取的是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看似公务员考核工作将迈上一个新台阶,但是考核两年不称职被辞退是否又将只会是说说而已而非真正地行之有效,群众的参与是否又将会如“听证会”一样演变成过场和形式?考核前给群众打好招呼、考核时让同事“多多关照”、考核后让领导“手下留情”不是没有可能,公务员“每周记录”、“每月自查”不是没有可以“缓冲”的余地,这份“史上最严”的公务员考核办法到底有几分实效,考核的效果到底有几分真实不得不值得商榷。

        其实,要想打消公众的疑虑,让考核的办法收获鲜花和掌声,恐怕还需要政府部门拿出比“书面承诺”更多的实际行动,以壮志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把考核作为一项经常性、常态化的工作来抓,不必标榜“史上最牛”赢取“噱头”,而需真抓实干细水长流。同时,无论是政府、群众,都应改变充当“老好人”的思想和心态,要敢于冲破利益的藩篱,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辞退。市场经济中,任何人和事都必须遵从市场的基本规律。因此,相关部门还可以借鉴企业对于员工的考核办法,让公务员不再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而回归到最为普通最为基本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