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提前下班,何以搅动舆论的涟漪

29.07.2016  01:35

江苏省徐州新城区是徐州市政府各机关办公的集中地,根据徐州市政府规定,目前夏季工作时间是上午九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到五点半。可是徐州市民张师傅却向媒体反映,7月25号下午四点半,他到徐州市规划局办事,结果发现,下午四点四十分开始,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就陆续开始离岗,到徐州市政府门前的道路上乘坐班车回家。记者随后连线了徐州市规划局人事处的魏女士,魏女士表示她不太清楚这个情况。(新京报)

尽管徐州市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随后向记者表示,该局的通勤车有5点20分和5点30分等多趟。一些没有私家车的工作人员,需要赶乘通勤车回家。而从徐州市规划局步行至乘车地点,需要10多分钟。倘若在5点半下班,可能赶不上回城的通勤车。但如此回应显然经不起推敲,按照规定,徐州市规划局员工应在五点半下班。规定不可轻易违背,倘若觉得可能因此造成回家不便,最应该做的是向单位反映,以调整通勤车的发车时间,而非其他。

徐州市规划局有关工作人员的回应,实在漏洞重重。但更值得条分缕析的,显然是该事件所引发的舆论反响。为什么公务员提前下班行动轻易地就搅动了舆论的涟漪,成为沸沸扬扬的公共事件?首要的原因当然在于,看似方便了公务员们的提前下班行为,却造成了市民办事的实实在在的不便。

关于公务员提前下班每每成为舆论事件,在我看来,更大的一个原因可能还在于,公务员们的提前下班行为,总能顺利实现。这实在是一种不符合逻辑的结果,明文的规定就在那里,但似乎并没有人把它当作一回事。对公务员提前下班行为相对应的,其实仍是有关制度与约束的松懈。看似偶然的公务员提前下班,其背后可能是更大的管理问题,这正是议论的源起。

常识而言,公务员的行为应传递公共生活的公平感,或者说,它应体现出看得见的规则感,而不是特权与对自我的特别眷顾,否则,它就难免遭受围观者的议论,成为话题的聚焦点。其实,因为身份的特殊,与民众心理的高度预期,不仅是在上下班的时间上,于任何公共事务上,公务员群体或者公职人员都应该保持一种分寸感,审慎、节制,同步兼顾公众的感受。但难题是,此种本应在场的公共心理,并不总是存在的。徐州市规划局员工的提前下班事件,不过是其中一例。(王聃)